政府拆迁补偿是否要交所得税?

政府拆迁补偿是否要交所得税?
  • 您好,请参照《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
       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搬迁完成年度,企业应进行搬迁清算,计算搬迁所得:
      (一)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
      (二)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
    第十八条
    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搬迁损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一进行税务处理:
      (一)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
      (二)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上述方法由企业自行选择,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 01.拆迁所得补偿款是否纳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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