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是多少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
财税[2006]1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经国务院批准,现就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调整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自2006年7月1日起,将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额在上述扣除限额以内的部分,允许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据实扣除;超过上述扣除限额的部分,不得扣除。
对企业在2006年6月30日前发放的工资仍按政策调整前的扣除标准执行,超过规定扣除标准的部分,不得结转到今年后6个月扣除。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调增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规定停止执行。
三、原按国家规定可按照工资总额增长幅度低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职工平均工资增长幅度低于劳动生产率增长幅度的原则(以下简称“两个低于’’原则),执行工效挂钩办法的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可继续适用工效挂钩办法。企业实际发放的工资总额在核定额度内的部分,可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得扣除。
四、国有及国有控股和改组改制后的金融保险企业计税工资,可以比照工效挂钩办法,按照“两个低于”原则,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核定。
五、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各种形式的劳动报酬及其他相关支出,包括奖金、津贴、补贴和其他工资性支出,都应计入企业的工资总额。
六、各地不得擅自提高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扩大实行工效挂钩办法的企业范围。各地已出台不符合上述政策的规定,应一律停止执行。
七、各级税务机关应认真落实上述政策规定,对计税工资扣除政策调整减少企业所得税收入的影响情况进行测算,据此及时调整每个企业今年7月一l2月的预缴企业所得税额。
八、本通知自2006年7月1日起执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的通知》(财税字[1996]43号)和《关于调整计税工资扣除限额等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58号)第一条同时废止。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二○○六年九月一日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计税工资,即应纳税所得,指劳动者全部工资扣除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以及3500元费用之后的余额。
税前抵扣,是指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的项目是工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3500元费用。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个人所得税实施条例》规定,计税工资,即应纳税所得,指劳动者全部工资扣除应由个人缴纳的社会保险费和公积金以及3500元费用之后的余额。
税前抵扣,是指个人所得税税前可以扣除的项目,工资、薪金所得,可扣除的项目是工人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以及3500元费用。 - 个税的计算方式如下:应纳税所得额 = 工资收入金额 - 各项社会保险费 - 起征点(5000元)应纳税额 = 应纳税所得额 x 税率 - 速算扣除数《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2018年第四季度个人所得税减除费用和税率适用问题的通知》第一条、关于工资、薪金所得适用减除费用和税率问题 对纳税人在2018年10月1日(含)后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统一按照5000元/月执行,并按照本通知所附个人所得税税率表一计算应纳税额。对纳税人在2018年9月30日(含)前实际取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减除费用按照税法修改前规定执行。
- 在2006年以前,各地的计税工资扣除标准是不一样的,2006年1月1日起全国统一实行了1600元的计税工资扣除标准
- 从2006年7月1日开始于个人所得税一样
- 不同区域,扣税标准也不一样。
- 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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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00
- 1600元
- 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今日联合发布《关于调整企业所得税工资支出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06〕126号文),规定自2006年7月1日起,将内资企业工资支出的税前扣除限额调整为人均每月1600元。
计税工资标准从原先的800元提高到1600元,意味着企业工资支出的税收成本大幅下降。 - 所谓计税工资,是指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允许扣除的工资、薪金标准。现行的计税工资的人均月扣除最高限额为800元,2006年7月1日改为1600元/人/月。计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在财政部规定的范围内确定,并报财政部备案。个别经济发达地区确需提高限额标准的,应在不高于20%的幅度内报财政部审定(2006年7月1日后取消)。
实行计税工资办法的企业,其实际发放工资、薪金在计税工资、薪金标准以内的,可据实扣除;超过标准的部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现行的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税前扣除标准为每月5000元,这一标准从最新税法实施开始便已执行。这意味着个人每月工资收入中,前五千元不需要缴税,只对超过该数额的部分进行计税。二、详细解释 关于个人所得税工资扣除标准的详细解释如下:1. 基本扣除:根据国家政策,个人每月可以享受一定的基本扣除额...
法律分析:工资个税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额=(工资薪金所得-“五险一金”-扣除数)×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个税起征点是5000,使用超额累进税率的计算方法如下: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实发工资=应发工资-四金-缴税。全月应纳税所得额=(应发工资-四金)-5000 最后我们员工能到到手里...
新个税法规定,自2018年10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纳税人的工资、薪金所得,先行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以及专项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依照个人所得税税率表(综合所得适用)按月换算后计算缴纳税款,并不再扣除附加减除费。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法律分析:工资扣除标准5000元/月。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应纳税所得额=扣除三险一金后月收入-扣除标准。1级:不超过3.6万元的,3%。2级:超过3.6万元至14.4万元的部分,10%。3级:超过14.4万元至30万元的部分,20%。4级:超过30万元至42万元的部分,25%...
综上所述,工新所得扣除标准提高到5000元。就是年收入需要减去6万元及专项附加扣除后的收入才开始计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第六条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和依法确定的其他扣除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