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税务局进入公司查账的问题

关于税务局进入公司查账的问题
  • 1.法律层面问题。
    如果税局无确实证据,对B公司资金冻结,导致B公司损失的,属于程序性违法,则需税局赔偿损失,B公司可向当地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赔偿。
    2.实际操作层面问题
    如果这损失在可以接受的范围内,且B公司还想在当地安稳经营,最好是大度些,如果想长期斗争,那就继续吧。

    个人意见,仅供参考
  • 冻结资金属于税收保全措施,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税务机关只有在38条、43条规定的情况下才能采取税收保全措施:
    第三十八条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
    (一)书面通知纳税人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冻结纳税人的金额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存款。。。
    第五十五条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

    从您描述的情况看,B公司根本没有偷逃税的行为,税务机关是不能随意采取税收保全措施的。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四十三条税务机关滥用职权违法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采取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不当,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担保人的合法权益遭受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资金被冻结?只能是在税务机关发现B公司有明显从偷税情况下才能按规定的程序实施,否则违法
  • 还是只能有B公司弥补呀
  • 1、平常须准备基础工作。财务人员须加强税务政策学习,资料应分门别类存档,不该对外的资料,不能放在一个档案室。2、稽查接待心理准备。对于税务机关的突然到来,不必惊慌;要摆正位置,不与税务人员起争执;面对举报,要表现的大度宽容;沉着冷静自信的面对税务人员。3、稽查前的准备工作要做足。这里就是...

  • 了解税务局来查账的原因至关重要。首先,判断是稽查局的常规检查还是专项稽查,这将直接影响你的应对策略。明确检查目的,有助于针对性地准备,使应对过程更加顺畅。在查账初期,切勿急于找关系,保持冷静。如果查出的问题较小,且补税金额在可接受范围内,尽量按要求补税即可。因为税务局通常需要一定的查账...

  • 一、提前准备 在税务局进行查账前,企业应提前整理好相关账目和资料,确保财务记录的完整性和准确性。对于税务自查,要重点关注税务政策的遵守情况、税项计提的合理性以及票据的真实性和合法性等。二、配合工作 在税务局查账过程中,企业应积极配合,提供必要的财务文件和资料,如实回答税务人员的问题。避免...

  • 税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查账的情况多种多样,通常包括例行的年度、半年度、季度检查以及计划内的检查。这些检查是税务部门为了确保企业的财务和税务合规性而进行的常规操作。除此之外,如果税务机关接收到上级税务主管机关的部署,也会对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这可能涉及到特定的行业或者地区,或者是针对某一类特定...

  • 首先,自查是必要的。请仔细审核账务,确保长账表、账账、账证、账实相符。针对不合格发票,依据国税发【2008】80号文件规定,确保项目齐全且付款人名称为全称。若有需要,应将不合格发票进行整改。此外,对于需要调整的项目,应提前处理。如果税收政策掌握不准确,最好聘请注册税务师进行自查。补交少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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