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标准和税率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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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乘以适应税率,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 - 城建税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 -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北京市区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2%,不同的区无差别。如果不在城区,城建税请参照以上税率。
教育费附加:是为了支持教育事业的发展而征收的一种附加费。它是以单位和个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和营业税的税额总和作为计征依据,按照一定的比例征收。目前,教育费附加的税率通常为上述税种实际缴纳额的3%。地方教育费附加:主要用于地方教育事业的投入和发展。其计征依据与教育费附加相同,但税率有...
其中,一种情形为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通过北京市国家税务局网上申报增值税、消费税,并通过该网上申报系统同时填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税(费)申报表》。这意味着,采取网上申报方式,并在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进行增值税、消费税申报的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可以免除额外填报《城建税、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乘以适应税率,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
在北京市区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三税税率依次为:7%、3%、2%。在北京县、镇依次为5%、3%、2%。除市县镇以外的为1%、3%、2%。
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北京市区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2%,不同的区无差别。如果不在城区,城建税请参照以上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