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标准和税率是什么?

北京城建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的标准和税率是什么?
  •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国发[2010]35号)决定,自2010年12月1日起,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以下简称外资企业)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以纳税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为计税依据,乘以适应税率,城建税税率为7%,教育费附加费率为3%。
  • 城建税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教育费附加的税率为3%。
  • 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适用税率
    税率按纳税人所在地分别规定为:市区7%,县城和镇5%,乡村1%。大中型工矿企业所在地不在城市市区、县城、建制镇的,税率为1%。
    应纳教育费附加=(实际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3%
    地方教育附加=(增值税+消费税)×2%
    北京市区城建税税率7%,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3%,地方教育费附加征收比率2%,不同的区无差别。如果不在城区,城建税请参照以上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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