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业劳务进项可以抵扣吗

营改增后建筑业劳务进项可以抵扣吗
  • 增值税有关法规规定,自然人提供劳动的不是增值税纳税人,其收入不缴纳增值税。你拿工资交过增值税吗。
    如果是单位名义提供的人工劳务,接收劳务一方,只要取得了提供劳务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凭抵扣联认证、抵扣。
  • 这个要分情况:
    1、如果是适应简易征收办法的,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2、如果是适应一般征收办法,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额×11%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1%)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营业税改增值税,简称营改增,是指以前缴纳营业税的应税项目改成缴纳增值税。营改增的最大特点是减少重复征税,可以促使社会形成更好的良性循环,有利于企业降低税负。
    增值税只对产品或者服务的增值部分纳税,减少了重复纳税的环节,是党中央、国务院,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新形势,从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出发做出的重要决策。目的是加快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减轻企业赋税,调动各方积极性,促进服务业尤其是科技等高端服务业的发展,促进产业和消费升级、培育新动能、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 这个要分情况:
    1、如果是适应简易征收办法的,对外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抵扣进项
    —简易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销售额×3%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3%)
    销售额为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
    2、如果是适应一般征收办法,对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
    —一般计税方法
    应纳税额=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
    增值税销项税额=销售额×11%
    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1%)
    —增值税扣税凭证,是指增值税专用发票、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农产品收购发票、农产品销售发票和完税凭证。—纳税人凭完税凭证抵扣进项税额的,应当具备书面合同、付款证明和境外单位的对账单或者发票。资料不全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 综上所述,建筑业劳务分包的增值税抵扣情况主要取决于企业适用的计税方法。对于适用简易征收办法的项目,分包方不能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而对于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项目,分包方则可以进行进项税额的抵扣。因此,在进行劳务分包时,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计税方法,以达到合理的税收规划。

  • 在营改增之前,建筑业属于营业税纳税范围,税率相对较高。而营改增后,建筑业可以抵扣购进原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等方面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减轻了企业的税收负担。这一变化对于建筑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通过降低税率、抵扣税额等措施,建筑业可以更好地适应市场需求,提高竞争力。同时,建筑业...

  • 一、允许抵扣的建筑发票范围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营改增36号文件,建筑企业所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涉及的服务内容如设计、施工、安装等,均属于可抵扣范围。企业购买建筑材料时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也可进行抵扣。二、抵扣税额的计算方式 建筑企业按照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具体而言,企...

  • 营改增后,可以抵扣的项目主要包括:纳税人购买的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和不动产等所产生的进项税额。详细解释:1. 货物类进项税额抵扣:在营改增后,企业购买原材料、燃料、办公用品等货物所产生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可以在计税时从销售额中抵扣。这是为了减轻企业负担,避免重复征税。2. 劳务与服务...

  • 直接建筑劳务公司开发票,总包公司直接进入工程施工,二级科目人工费就ok了,发票可以抵扣3%。营改增后,清包工合同税率降低,对建筑劳务公司而言,营改增以后,按照税法规定,建筑劳务公司按照11%征税。营改增之前,建筑劳务公司是按照3%征税的,相当于多了8%,所以建筑劳务公司的税负相对来说是加重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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