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公司收到子公司的投资收益是不是要交所得税?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如果分配前子公司已经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母公司不用重复缴纳。但是,如果子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优惠,而母公司不享受,收到投资收益需要补齐母公司税率的差额部分。
- 可以免征所得税。
政策依据: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如果分配前子公司已经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母公司不用重复缴纳。但是,如果子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优惠,而母公司不享受,收到投资收益需要补齐母公司税率的差额部分。
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企业因权益性投资从被投资方取得的收入。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按照被投资方作出利润分配决定的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扩展资料子公司注销母公司的账务处理;
母公司
借:银行存款(收回投资款)
贷:长期投权投资(根据账面净额)
借或贷:投资收益
1、结束旧账丧失法人资格的企业结束旧账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之规定,对于注销清算的公司,于清算完毕、注销登记后,贷记所有资产科目的余额,同时借记所有负债和所有者权益科目的余额,公司的所有科目余额均为零,从而予以销账;"
2、另根据《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关于印发〈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会字[1998]32号1998-8-21)第十三条"单位因撤销、解散、破产或者其他原因而终止的,在终止和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之前形成的会计档案,应当由终止单位的业务主管部门或财产所有者代管或移交有关档案馆代管"之规定,相应的会计账簿、凭证、报表等会计资料应由股东代为保管.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三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所称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是指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收益。
财税[2009]69号文件:四、2008年1月1日以后,居民企业之间分配属于2007年度及以前年度的累积未分配利润而形成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均应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及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八十三条的规定处理。
因此,如果分配前子公司已经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母公司不用重复缴纳。即使子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优惠,而母公司不享受,收到投资收益也不需要补齐母公司税率的差额部分。
如果达到需求,请给个满意答案,谢谢。 - 普通子公司分配的利润不用交
如果子公司是享受所得税优惠,但母公司不享受,则应该补交 - 荧光不需要
如果分配前子公司已经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母公司不用重复缴纳。但是,如果子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优惠,而母公司不享受,收到投资收益需要补齐母公司税率的差额部分。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四)项所称股息、红...
当母公司从子公司处获得投资收益时,通常情况下是不需要再次缴纳所得税的。这是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规定,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指的是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所取得的收入。如果子公司在分配收益之前已缴纳了企业所得税,母公司无需重复缴...
另外,即便子公司享受了所得税减免政策优惠,而母公司并未享受,母公司也不需要补齐子公司税率与母公司税率之间的差额部分。这体现了税收优惠政策之间的协调性和合理性,避免了重复征税的问题。总体来说,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在满足一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的。这一规...
因此,如果分配前子公司已经交纳了企业所得税,母公司不用重复缴纳,即使子公司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优惠,而母公司不享受,收到投资收益也不需要补齐母公司税率的差额部分。投资收益的账务处理1、长期股权投资采用成本法核算的,企业应按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的现金股利或利润中属于本企业的部分借:应收股利贷...
子公司赚的钱要给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全部收益归母公司。母公司设立子公司的目的主要是为了开拓经营范围,从理论上讲对母公司是有益的。但最终结果要看其经营状况如何。“归属于母公司的”净收益所以合并栏有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母公司对子公司的重大事项拥有实际决定权,能够决定子公司董事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