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安装工程已从异地预缴部分增值税,当月报税系统怎么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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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表四第三行填写本期发生额,看主表32项金额,正数的话,本期实际抵减税额=本期应抵减税额,负数的话,填写一个小于“本期应抵减税额”的数使主表32项金额为0,就完事了
- 预缴税款是为了保证税款均衡入库的一种手段。现行税法规定,需要预缴税款的税种有:按季(月)预缴的企业所得税;按季(半年)预缴的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按月(季)预缴的土地增值税等。按月(季)申报的纳税期限是月度或季度终了后巧日内(节假日顺延)。
税总〔2016〕17号公告第七条 预缴税款的计算
(一)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11%)×3%
(二)纳税人出租不动产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除个人出租住房外,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5%
(三)个体工商户出租住房,按照以下公式计算应预缴税款:
应预缴税款=含税销售额÷(1+5%)×1.5%
扩展资料:
解放前四川有些地区税款已预征到二十一世纪初。我国现行所得税按全年实现的所得额计算税款,而在盈利企业一般每月均有利润,所以税法规定“按年征收、按期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的征收办法。除所得税,其他各工商税种均不实行预征。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营改增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1号)第三条:
纳税人在同一地级行政区范围内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不适用《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增值税征收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7号印发)。
(一)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二)一般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三)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预缴税款。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预征税款
跨地区的建筑项目,在异地预缴2%的增值税及附加税费,剩馀8%的部分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
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向机构所在地主管国税机关申报纳税。二、纳税人跨地级行政区域提供建筑服务,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可以在当期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抵减不完的,结转下期继续抵减。因此,根据建筑业在异地多预缴的增值税税款,在机构所在地申报时,可抵...
剩下的在机构所在地,申报纳税时,一起申报。按照=销-进项-预缴=应纳。企业应将预交增值税明细科目余额转入未交增值税明细科目,借记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科目,贷记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建筑工程一般纳税人10%的税率。
1、企业建筑业异地预缴增值税时,其会计分录为: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贷:银行存款。2、月末根据预缴增值税的金额,要计提城建税等,分录如下: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城建税,贷:应交税费—教育费附加,贷:应交税费—地方教育费附加。3、企业缴纳税金及附加,分录如下:借:应交税费...
是的,建筑业需在施工地预缴增值税。因为按照规定,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