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对地税局扣除的个人所得税有异议,怎么办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您好!
根据我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适用五级超额累进税率,其中,全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万元的,税率为35%。
贵公司需要确定征收方式是核定还是查账征收,然后在确定税率是否合适!如果不合适请先交纳税款,然后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谢谢!
希望我的回答能给你带来帮助!
《个体工商户个人所得税计税办法》第七条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其他支出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按次纳税的,为每次(日)营业额300-500元。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税务局应当在规定的幅度内,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本地区适用的起征点,并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备案。第二、个体工商户还会涉及个人所得税,适用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所得。如果查账征收,若是亏损,则不用缴纳;如果核定征收,则依税务机...
不同于企业所得税,个体工商户需要缴纳的是个人所得税。这部分税收由地税部门负责。对于能建立详细账目的经营者,通常采用查账征收方式,每月可以扣除2000元
即应纳个人所得税=40000*30%-4250=7750元。
个体户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如下:1、实行定额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应缴纳个人所得税=核定的月经营收入额(结算额)乘以适用征收率;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2、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按月预缴,年度终了后汇算清缴,多退少补。申报个人所得税的方式如下:1、可以直接到税务局的个税窗口进行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