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的有关问题执行通知
- 关于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有关问题的通知财教[2014]10号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高检院、有关人民团体、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科技厅(科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科技局:修订后的《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自2013年1月1日起施行。为了更好地贯彻执行《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专用基金的问题(一)修购基金。修购基金如有余额,继续用于固定资产的维修和购置,直至余额为零。(二)职工福利基金。自2013年1月1日起,职工福利基金按非财政拨款结余不超过40%的比例提取。以前年度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如有余额,继续用于职工集体福利。(三)医疗基金。医疗基金如有余额,继续按照原制度规定的使用范围优先使用,直至余额为零。(四)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自2013年1月1日起,科技成果转化基金仍从事业收入和经营收支结余中提取,但调整计提的基数和列支的科目,即事业收入扣除从财政部门、财务主管部门和其他相关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形成的事业收入后,按照不超过10%的比例提取并在事业支出的相关科目中列支;以及按照当年经营收支结余的10%提取。以前年度提取的科技成果转化基金如有余额,继续用于科技成果转化。二、关于固定资产的折旧年限科学事业单位的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如下。(略)三、关于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科学事业单位的无形资产的摊销年限按照以下原则处理:法律规定了有效年限的,按照法律规定的有效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的,按照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中的受益年限作为摊销年限;法律没有规定有效年限、相关合同或单位申请书也没有规定受益年限的,按照不少于10年的期限摊销。以上通知,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财政部和科技部。财政部 科技部2014年3月18日
财政部和国家科委针对《科学事业单位财务制度》执行中的一些具体问题发布了通知。通知强调了财政补助收入的定义,包括直接来自财政部门的科学事业费和通过转拨或课题形式下达的经费。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经营收入仅限于内部部门或单位的生产经营活动所得,且需满足不具备法人资格和会计独立核算等条件。关于成本费用...
大多数单位即使有事业单位财务管理的相关制度,也往往流于形式,造成制度化管理监督机制弱化。4.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的修订普遍不完善和不及时,与新的财经法规和制度衔接不好,与单位情况变化和制度实际执行情况不相适应。财务管理制度不符合实际、不便于执行,直接损害到财务管理的权威性。 (二)事业单位资产管理方面的问...
事业单位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1、预算执行方面缺乏应有的约束力和严肃性 事业单位在预算执行方面有如下问题:(1)有的预算单位在资金使用中,支出控制不严,超支浪费现象严重,超标购买小汽车、公款旅游、公款吃喝、公款进行高档消费,致使单位的会议费、招待费、车辆燃油维修费居高不下,严重影响了政府部...
科学事业单位会计财务制度是一部旨在规范国有科学事业单位财务行为,强化财务管理并提升资金使用效率的行政法规。该制度于1997年由财政部和国家科委发布,自1997年1月1日起实施,分为十个章节,共计五十三条。第一章阐述了制度适用范围,针对纳入事业单位财务体系的科学事业单位,明确了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任...
科学事业单位的财务制度第三章主要关注其收入管理,这是确保单位财务健康和合规运营的重要环节。以下是相关内容的改写:第十九条,收入定义为科学事业单位通过合法途径获取的、无需偿还的资金,主要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获取的拨款)、事业收入(专业业务活动收入,部分资金需上缴国库或财政专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