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要过去预缴税款,带什么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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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人跨县(市、区)提供建筑服务,在向建筑服务发生地主管国税机关预缴税款时,需提交以下资料:
(一)《增值税预缴税款表》;
(二)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原件及复印件;
(三)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原件及复印件。
(四)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
缴税时需要带上预缴税款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还有本人的 身份证 。 《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第二条 增值税税率 : (一)纳税人销售货物、劳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或者进口货物,除本条第二项、第四项、...
(二)纳税人预缴税款时,应提供下列资料:1.《增值税预缴税款表》(一式二份);2. 税务登记证或社会信用登记证(三证合一)副本复印件(首次办理预缴需提供),个体工商户还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3. 所出租不动产的不动产权证或商品房预售合同、房地产买卖合同等能证明不动产权属的复印件...
缴税时需要带上预缴税款表,与发包方签订的建筑合同原件,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原件及复印件,从分包方取得的发票原件及复印件。还有本人的身份证。
对于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之前的老项目,纳税人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一旦选择,则在接下来的36个月内不可变更。相比之下,之后开工的新项目只能选择一般计税方法。以一个具体案例来看:若甲公司销售老项目并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在8月应预缴税款=3885÷(1+5%)×3%=111万元;若未选择适用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