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子公司之间因劳务服务产生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母子公司之间因劳务服务产生的增值税如何处理?
  • 既然正常收费,相互开具专用发票,认证抵扣就可以了啊
    也就是关联交易按照正常非关联交易一样处理
  • 一、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根据以上的规定,母子公司之间按照企业间公平交易原则下提供的服务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母公司为其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3、母子公司之间按照企业间公平交易原则提供的服务是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一、母公司为其子公司提供各种服务而发生的费用,应按照独立企业之间公平交易原则确定服务的价格,作为企业正常的劳务费用进行税务处理。如未按照规定处理,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 二、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

  • 母子公司未按照独立企业之间的业务往来收取价款的,税务机关有权予以调整。母公司向其子公司提供各项服务,双方应签订服务合同或协议,明确规定提供服务的内容、收费标准及金额等,凡按上述合同或协议规定所发生的服务费,母公司应作为营业收入申报纳税,子公司作为成本费用在税前扣除。子公司申报税前扣除向母公...

  • 共同接受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企业与其他企业、个人在境内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发生的支出,采取分摊方式的,企业以发票外的其他外部凭证和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共同接受非应税劳务的其他企业以企业开具的分割单作为税前扣除凭证。”因此,子公司应以母公司开具的分割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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