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样处理固定资产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怎样处理固定资产的企业所得税问题
  • 企业的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1年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和其他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下或者使用年限不超过2年的,可以按实际使用数额列为费用。
    (1)固定资产的计价。固定资产的计价,应当以原价为准,具体包括如下规定:
    ①购进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费、安装费和使用前所发生的其他有关费用为原价;
    ②自制、自建的固定资产,以制造、建造过程中所发生的实际支出为原价;
    ③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当按照该资产新旧程度,以合同确定的合理价格或者参照有关的市场价格估定的价格加使用前发生的有关费用为原价。(2)固定资产计提折旧。
    ①计提折旧的范围。
    ·房屋、建筑物:是指供生产、经营使用和为职工生活、福利服务的房屋、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其中房屋包括厂房、营业用房、办公用房、库房、住宿用房、食堂及其他房屋等;建筑物包括塔、池、槽、井、架、棚(不包括临时工棚、车棚等简易设施)、场、路、桥、平台、码头、船坞、涵洞、加油站以及独立于房屋和机器设备之外的管道、烟囱、围墙等;房屋、建筑物的附属设施,是指同房屋、建筑物不可分割的、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包括房屋、建筑物内的通气、通水、通油管道,通讯、输电线路,电梯,卫生设备等。
    ·火车、轮船、机器和其他生产设备:火车包括各种机车、客车、货车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车上配套设施;轮船包括各种机动船舶以及不单独计算价值的船上配套设施;机器、机械和其他生产设备包括各种机器、机械、
  • 企业处理固定资产折旧时,需要关注会计与税法的差异。若企业固定资产会计折旧年限短于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应调增当期应纳税所得额。反之,若会计折旧年限已满,但税法规定的最低年限尚未到期且税收折旧尚未足额扣除,企业可继续在剩余税收折旧年限内按规定扣除未足额的部分。若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规定,企业...

  • 三、会计上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税法规定需进行纳税调增。尽管固定资产账面净值减少,但计税基础未调整,可按税法确定的计税基础计算折旧扣除。符合税法和公告的立法意图。四、会计与税法折旧方法不同导致的税会差异需协调处理。企业采用《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加速折旧办法时,其计算的折旧额可全额在...

  • 这样处理遵循了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的基本原则,与15号公告第八条不冲突。反之,若会计折旧年限长于税法最低年限,企业应按会计年限计算折旧扣除,无需进行纳税调减,符合15公告的立法精神,能有效减少纳税调整成本。对于会计上提取减值准备的固定资产折旧,税法规定需进行纳税调增,但资产增值或减值期间,除国...

  • 法律主观:《 增值税 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一条规定:条例第十条第(一)项所称购进货物,不包括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不含免征增值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免征增值税(以下简称免税)项目、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的固定资产。 也就是说,一项固定资产既用于增值税应税项目也用于非增值税...

  • 在企业所得税处理上,如果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计入固定资产成本的话,则要通过固定资产折旧的形式进入成本费用,按规定在税前扣除;如果计入当期损益的话,则固定资产的后续支出可以在发生当期直接进入成本费用税前扣除。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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