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正常户对办税人员有没影响?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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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先:只要三个月零申报就直接划入非正常户是胡说,只有逾期未申报且在税务机关公告期内未申报,税务机关无法查找无法联系的纳税人才被认定为非正常户,零申报户也是申报,不能直接认定为非正常,税务机关的CTAIS系统是不能把零申报户划为非正常的。
其次:在非正常情况下,企业的股东、法人在全国范围内不能办理税务登记(全国联网),不能再成为企业的股东和法人,不能成为个体工商户的法人,所以必须办理注销手续,也可以重新启用。
第三:办理流程:1、在专管员处接受处罚(2000元以下),大部分处罚在50元以下,因为在税务机关的CTAIS系统操作中,税务分局简易程序只有50元的罚款权,50元以上需要走一般程序,需要局征管科审批,一般程序非常繁琐,税务专管员一般能省就省了。2、带着罚款收据在局机关办税大厅解除非正常。3、把未申报月份的申报,有税款就补缴,并缴纳滞纳金,没有就零申报,注意,这里所谓的未申报月份是指认定为非正常的当月,例如2010年3月未申报,那就申报3月的,从认定之日起至今的月份无需申报,期间有经营的例外。
最后:走完上述流程后,公司已经转入正常状态,这时你可以自主决定是否继续经营或者注销。
另:税务实践中,专管员对于非正常户有天然的恶感,在系统内部考核指标中为此经常受累。好好和专管员说说,现在国家税务总局正在为这个考核,降低非正常户大家都愿意的,如果专管员懒得理你可以去找所长谈谈......... - 国税认定为非正常户对公司法人出行和住宿等有影响,对财务人员影响不大,但为了预防不能在其他公司就职,建议你能把财务人员信息变更就变一下吧
法律主观:税务非正常户的,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注册登记或者负责经营的企业,纳税信用级别直接判为D级。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将在全国范围内无法开办新公司、办理相关股权转移等。法律客观:《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
1、对于被认定为非正户的公司,税务机关将暂停其税务登记证、发票领购簿和发票的使用;2、非正常户认定超过3个月的,税务机关还可以宣布其税务登记证件失效;3、对没有欠税且没有未缴销发票的纳税人,认定为非正常户超过两年的,税务机关可以注销其税务登记证件;4、若出口企业被列为非正常户,则税务...
3、有非正常户记录或者非正常户直接责任人员将在全国范围内无法开办新公司、办理相关股权转移等.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5、纳税人被列入非正常户超过三个月的,税务机关...
不可以再担任任何公司的法人及其他职务(监事),并对出入境限制(不得出国),以及在这个信用体制正在建设的年代,说不准以后还会对银行等方面产生影响。当然非正常户也是可以解除的,去辖区税务局,找管理员解除,可能要缴纳一点罚款
税务会把你做非正常户处理,在广东省其他地方重新做生意时,只要是用你的身份证登记,就会说你是非正常户,要你补税、罚款。你第一次去办注销时,税务人员是谁和你说的,还有你到税务去的日期是哪天,如果你是2月15后去的,那你就要求只缴每月核定的税款,如果他们不肯,那你就去找他们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