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拆迁补偿是否要交所得税

政府拆迁补偿是否要交所得税
  •   企业所得税根据《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61号规定:  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1. 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2. 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3. 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4. 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5. 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至于账务处理应当按照处置固定资产通过“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的方法处理
  • 您好,请参照《企业政策性搬迁所得税管理办法》的规定处理:
    第十六条 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的余额,为企业的搬迁所得。
       企业应在搬迁完成年度,将搬迁所得计入当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纳税。
    第十七条
    下列情形之一的,为搬迁完成年度,企业应进行搬迁清算,计算搬迁所得:
      (一)从搬迁开始,5年内(包括搬迁当年度)任何一年完成搬迁的。
      (二)从搬迁开始,搬迁时间满5年(包括搬迁当年度)的年度。
    第十八条
    企业搬迁收入扣除搬迁支出后为负数的,应为搬迁损失。搬迁损失可在下列方法中选择其一进行税务处理:
      (一)在搬迁完成年度,一次性作为损失进行扣除。
      (二)自搬迁完成年度起分3个年度,均匀在税前扣除。
      上述方法由企业自行选择,但一经选定,不得改变。
  • 01.拆迁所得补偿款是否纳税

  • 拆迁补偿,财务处理应该按照固定资产清理来做
    不属于补贴收入
    拆迁嘛,应该有房产才可以拆迁的,有房产就有房产帐面价值
    给个人的拆迁补偿是免税的,无需缴纳所得税。

    请采纳!
  •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
    财税[2007]61号
     二、对企业取得的政策性搬迁收入,应按以下方式进行企业所得税处理:
      (一)搬迁企业根据搬迁规则,用企业搬迁收入购置或建造与搬迁前相同或类似性质、用途的固定资产和土地(以下简称重置固定资产),以及进行技术改造或安置职工的,准予搬迁企业的搬迁收入扣除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和安置职工费用,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二)企业因转换生产经营方向等原因,没有用上述搬迁收入进行重置固定资产或技术改造,而将搬迁收入用于购置其他固定资产或进行其他技术改造项目的,可在企业政策性搬迁收入中将相关成本扣除,其余额计入企业应纳税所得额。
      (三)搬迁企业没有重置固定资产、技术改造或购置其他固定资产的计划或立项报告,应将搬迁收入加上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变卖收入、减除各类拆迁固定资产的折余价值和处置费用后的余额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四)搬迁企业利用政策性搬迁收入购置的固定资产,可以按照现行税收规定计算折旧或推销,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
      (五)搬迁企业从规划搬迁第二年起的五年内,其取得的搬迁收入暂不计入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在五年期内完成搬迁的,企业搬迁收入按上述规定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后,其余额并入搬迁企业当年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对于符合西部大开发、高新技术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搬迁企业,其取得企业搬迁收入,在审核企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主营业务收入占总收入比例的条件时,不计入企业的总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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