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不动产领用原材料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营改增首次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1. 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 1、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3.、 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计算公式: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出口退税
会计分录:月底,进项税额大于销项税额,不进行账务处理,直接作为留抵税额;
月底,销项税额大于进项税额:
计算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以前留抵进项税额=本期应交增值税
结转: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转出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
缴纳:借: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未交税金;贷:银行存款
营改增以后,不动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已经可以抵扣,包括外购或自建的不动产,所以自建不动产领用生产用的原材料就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了;原来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是因为当时不动产不能抵扣进项税额。领用原材料用于在建工程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xx工程 贷:原材料---xx材料 ...
自营改增政策实施以来,对于不动产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允许进行抵扣。这意味着,包括外购或自建的不动产,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抵扣进项税额。因此,在自建不动产过程中,领用用于生产的原料无需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此前的做法是将进项税额转出,那是因为当时不动产项目无法直接抵扣进项税额。在会计处...
全面实行营改增后,一般纳税人属于应税项目的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领用自产产品、领用外购产品进项税都可以抵扣,会计处理为:借:在建工程 贷:原材料/库存商品 如果在建工程属于不动产的,根据《不动产进项税额分期抵扣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6年第15号)第二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称纳税...
营改增之后,领用自产产品用于不动产建造,不再视同销售。因为不动产同样征收增值税,在以后厂房转让或出售时,计征增值税,纳税链接没有断裂,为生产产品购进的原材料由于进项税是一次性抵扣的,所以针对领用自产产品所耗用的材料进项税种,需要转出。视同销售包括哪几种情形?视同销售货物是要征收增值税的,那...
不动产行业营改增之后,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增值税不需要按视同销售确认销项税额,也不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处理。 在建工程领用原材料的账务处理是, 借:在建工程—某某固定资产, 贷:原材料—某某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