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滞纳金的征收问题?纳税截止日如何确定呢?从哪一天计算滞纳金呢?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答案是c
1,2009年10月应纳营业税税款300000元,
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
所以这笔税款最晚纳税期限就是2010-11-15。
从2010-11-16开始算滞纳时间到2010-11-23,一共是8天;
2。 税务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实际工作中,你申报了税款后,税务机关会把税票开给你,税票上注明的缴款的期限.超过这个期限,就要按万分之五每日计收滞纳金的。
300000*0.05%*8=1200 - 应该从10月16号开始计算滞纳金。每日按万分之五计算,答案选C
- 每项税目都有自己的纳税期限,这一点一定要牢记,很容易混淆!
- 答案是C1200元
300000*0.05%*8=1200元
纳税期为次月的15号,
法律主观:税收滞纳金是有相关法律规定的,一般纳税人未按期缴纳税款就会征收税收滞纳金。一、税收滞纳金的法律规定有哪些我国税收滞纳金的法律规定具体如下:(一)基本规定《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以下简称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
法律分析:根据法律规定:税收滞纳金是纳税人或者扣缴义务人不及时履行纳税义务而产生的连带义务。滞纳金的计算是从纳税人应缴纳税款的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缴纳税款之日止。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七十五条 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规定的加收滞纳金的起止时间,为法律、行政法规...
1.未按规定缴纳税款;2.因纳税人、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少缴税款;3.偷税;4.不进行纳税申报,不缴或者少缴应纳税款;5.欠税;6.抗税。而且需要注意的是,税收滞纳金、罚金、罚款和被没收财物的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不得扣除。
法律分析:1、税收滞纳金征收的比例及其计算:每日按照纳税人滞纳税款的万分之五计算。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二条的规定,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历罩春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2...
滞纳金计算公式为:滞纳金=(最低还款额-截止到期还款日已还款额)*0.05%。税滞纳金缴纳之后,列入营业外支出。会计分录:借:营业外支出贷:银行存款-纳税帐户月底进行结转借:本年利润贷:营业外支出以下十种情形加收滞纳金:1、滞纳税款应加收滞纳金;2、追征税款应加收滞纳金;3、偷、抗、骗税应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