急需知道,分支机构要并入总公司一起交纳所得税需要输什么手续?谢谢在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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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汇总纳税分支机构分配表
填报说明
一、使用对象及报送时间
1.使用对象
本表适用于在 境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并实行“统一计算、分级管理、就地预缴、汇总清算、财政调节”汇总纳税办法的居民企业填报。
2.报送要求
季度终了之日起十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送;
季度终了之日起十五日内,由实行汇总纳税,具有主体生产经营职能的分支机构随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送总机构申报后加盖有主管税务机关受理专用章的《 人民共和国汇总纳税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分配表》(复印件)。
年度终了之日起五个月内,由实行汇总纳税的总机构随同《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报送。
二、分配表项目填报说明
1.“税款所属时期”:季度申报填写季度起始日期至所属季度的最后一日。年度申报填写公历1月1日至12月31日。
2.“分配比例有效期”:填写经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分配比例有效期起及有效期止。
3.“纳税人识别号”:填写税务机关统一核发的税务登记证号码。
4.“纳税人名称”:填写税务登记证所载纳税人的全称。
5.“收入总额”: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
6.“工资总额”: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工资总额。
7.“资产总额”: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资产总额,不包括无形资产。
8.“合计”:填写基期年度总机构、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的合计数。
9.“分支机构分摊的所得税额”:填写本所属时期总机构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由各分支机构进行分摊的所得税额。
10.“分配比例”:填写经企业总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确认的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
各分支机构分配比例=(基期年各分支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合计数÷总机构的经营收入总额、工资总额和资产总额三项因素合计数)×100%。
11.“分配税额”:填写本所属时期根据税务机关确定的分摊方法计算,分配给各分支机构缴纳的所得税额。
法律分析:独立核算的分公司需要跟随总公司一起合并。分公司虽然独立核算,但其仍不是独立法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支机构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产生的民事责任由法人承担;也可以先以该分支机构管理的财产承担,不足以承担的,由法人承担。据此,设立分公司的总公司才是独立法人,因此分公司需要跟随总...
分公司无权参与合并。作为总公司的分支单元,分公司缺乏法定法人地位,无法与母公司实现整合。所谓“合并”,乃指两间企业按合同或法规规定,联合构成单一实体活动之过程。其具体方式可分为“吸收合并”及“新设合并”两大类别:其中“吸收合并”指一家企业主导并购另一家或多家企业,最终仅留其本体运营...
一是分支机构初期经营盈亏情况,是否需要与总部合并纳税。新税法取消了现行内资税法以“独立核算”为标准来确定纳税人的规定,而是直接以“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作为 企业所得税 纳税人,也就是主要以法人作为标准来确定纳税人。在分公司的情况下,由于它不是法人,其实现的盈亏要跟总公司合并纳税,如果...
然而,分公司作为总公司旗下的分支机构,其在业务运作、资金调配、人力资源管理等多个领域均受到总公司的严格管控。一般来说,分公司会在总公司成立之初或者成立之后被设立,在法律地位及经济利益方面均缺乏独立性,因此并不具备法人资格。
允许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即增值税汇总缴纳企业)外,其他纳税人需就地单独申报缴纳增值税。总、分公司之间的商品调拨,应该开具 ,确认增值税应税销售额;对于符合特定条件的纳税人,经审批后,增值税可以由总机构汇总缴纳,分支机构按审批后的比例预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