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有哪些优惠政策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可以加计扣除。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六条规定,即在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 有啊,要是人员少你至少不用交或少交残疾人保障金了,要是人多可以减免增值税或营业税,还可以少交企业所得税,但根据行业不同,减免的税种就不同,可以看看下面的文件:《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字[2007]92号一、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对安置残疾人的单位,实行由税务机关按单位实际安置残疾人的人数,限额即征即退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的办法。(一)实际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每年可退还的增值税或减征的营业税的具体限额,由县级以上税务机关根据单位所在区县(含县级市、旗,下同)适用的经省(含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下同)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最低工资标准的6倍确定,但最高不得超过每人每年3.5万元。(二)主管国税机关应按月退还增值税,本月已交增值税额不足退还的,可在本年度(指纳税年度,下同)内以前月份已交增值税扣除已退增值税的余额中退还,仍不足退还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退还。主管地税机关应按月减征营业税,本月应缴营业税不足减征的,可结转本年度内以后月份减征,但不得从以前月份已交营业税中退还。(三)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生产销售货物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生产销售消费税应税货物和直接销售外购货物(包括商品批发和零售)以及销售委托外单位加工的货物取得的收入。上述营业税优惠政策仅适用于提供“服务业”税目(广告业除外)取得的收入占增值税业务和营业税业务收入之和达到50%的单位,但不适用于上述单位提供广告业劳务以及不属于“服务业”税目的营业税应税劳务取得的收入。单位应当分别核算上述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和不得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不能分别核算的,不得享受本通知规定的增值税或营业税优惠政策。(四)兼营本通知规定享受增值税和营业税税收优惠政策业务的单位,可自行选择退还增值税或减征营业税,一经选定,一个年度内不得变更。(五)如果既适用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又适用下岗再就业、 干部、随军家属等支持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的,单位可选择适用最优惠的政策,但不能累加执行。(六)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二、对安置残疾人单位的企业所得税政策(一) 单位支付给残疾人的实际工资可在企业所得税前据实扣除,并可按支付给残疾人实际工资的100%加计扣除。单位实际支付给残疾人的工资加计扣除部分,如大于本年度应纳税所得额的,可准予扣除其不超过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超过部分本年度和以后年度均不得扣除。亏损单位不适用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的办法。单位在执行上述工资加计扣除应纳税所得额办法的同时,可以享受其它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二)对单位按照第一条规定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或营业税减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三)本条所述“单位”是指税务登记为各类所有制企业(不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和个体经营户)、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三、对残疾人个人就业的增值税和营业税政策(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6号)第六条第(二)项和《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93)财法字第40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为社会提供的劳务免征营业税。(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农业产品增值税税率和若干项目征免增值税的通知》(财税字(94)004号)第三条的规定,对残疾人个人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免征增值税。
- 减免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现在减免其他税收的话必须是集中安置10人以上,不过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减免也挺吓人的。
基本上你66个以下职工的企业,安置一个残疾人就不用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了,我们这里一个职工一年缴500多,66个职工就是3万多,其实你安置一个残疾人发工资都用不了三万多,看你企业职工人数了
在合同期内按照每人每年3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2、对与残疾人职工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存续期间按照每人每年5000元的标准给予岗位补贴;3、对超过本单位职工总数17%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
3、岗位补贴:企业安排残疾人就业并稳定岗位的,可以获得一定的岗位补贴;4、财政贴息:对于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岗位的企业,贷款购置生产设备等方面可以申请财政贴息;5、职业培训支持:政府会为残疾人提供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其就业竞争力;6、就业服务: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会为残疾人提供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等服...
营业税方面,政府对安置四类残疾人员比例达到35%以上的民政福利企业,对于属于“服务业”税目范围内(除广告业外)的业务,实行免征营业税的优惠政策。在企业所得税领域,政府对民政部门办福利工厂和街道办非中途转办的社会福利生产单位,凡安置四类残疾人员占比生产人员总数达到35%以上的,暂免征所得税。
根据《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规定,单位聘用残疾人可以享受税收优惠,具体包括减按比例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和减按比例计算的应缴纳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等。根据《 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的若干规定》等相关法律法...
企业用残疾人用人单位可享受以下优惠政策:(1)国家对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依法给予税收优惠,并在生产、经营、技术、资金、物资、场地使用等方面给予扶持。(2)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确定适合残疾人生产、经营的产品、项目,优先安排集中使用残疾人的用人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并根据集中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