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前多开了营业税发票怎么办

营改增前多开了营业税发票怎么办
  • 一、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二、营业税发票:指该项劳务是属于征收营业税而开具的发票。如会议费、餐饮费、建筑劳务发票,属于营业税发票的一种。
    现行的缴纳营业税的发票有两种情形:
    1,一是地税机关内部 发票,包括"统一 发票"和"建筑业 发票",就是纳税人在发生应税劳务去地方税务局基层单位,由地税 发票,同时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以及省政府规定的基金。
    2,二是纳税人自己直接到税务部门领取的定额或者手工发票,但是地税部门已经开始实施纳税人在线开具发票,按月申报缴纳,手工发票逐步退出。
  • 营改增以前开具的发票能否作废,没有规定,按说是可以作废的。但现实操作中,已经无法作废了。

  • 营改增之前在地税开的发票,可以作废,向地税申请退税。

  • 1、营改增纳税人需要重开营业税发票的,应收回原营业税发票的所有联次。2、营改增纳税人凭营业税发票的所有联次,向原地税机关提请备案,由原地税机关收缴发票所有联次并出具重开营业税发票证明。3、营改增纳税人凭原地税机关出具的重开营业税发票证明和缴纳营业税的完税凭证。自行开具或向主管国税机关...

  • 法律分析:可以。按照税务总局(2018)第42号规定,企业营改增前发生的营业税涉税业务,不管是当时就已申报纳税还是后来补税的,现在都可以补开发票,但只能补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营改增试点若干征管问题的公告》 第七条 按照《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营业税改征增值...

  • 没用了,就算你现在依然缴纳营业税,你收不回多开的发票联,就不能开出负数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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