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如何确定
6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当收到预收款时,建筑企业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而房地产企业没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当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以及房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建筑企业提供了建筑劳务,房地产企业发生转让开发产品的行为;
②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企业收到了款项;
③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扩展资料
基于以上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的法律依据,建筑业增值税纳税义务分两种情况:
建筑企业收到业主支付的预收款的情况下,无论建筑企业对工程是否动工,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是建筑企业收到业主的预收款的当天。具体操作要点如下:
第一,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在工程所在地的国税局预缴一定比例的增值税:选择一般计税方法计征增值税的建筑企业,按照“预收收款÷(1+11%)×2%或(预收收款—分包额)÷(1+11%)×2%”计算的增值税预缴。
选择简易计征增值税的建筑企业,按照“预收收款÷(1+3%)×3%或(预收收款—分包额)÷(1+3%)×3%”计算的增值税预缴。
第二,建筑企业项目部再回到建筑施工企业(与发包方签订建筑合同的建筑施工企业)注册地,通过建筑企业自身系统开具 给业主,然后申报增值税。
参考资料来源:国家税务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 -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改增试点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58号)的规定,建筑业涉及的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主要是:(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二)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对照上述规定,具体到建筑施工企业,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可以分以下几种种情形:
一、提供建筑服务,收到工程进度款时,为收到工程进度款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比如,建设单位A与B施工企业签订工程承包合同,工程已开工,2017年5月20日,建设单位A批复5月工程进度款900万元,依据合同约定90%的付款比例,5月31日支付B企业工程款810万元,B企业向建设单位A开具发票810万元。则B企业于2017年5月31日发生纳税义务,金额为810万元。
二、提供建筑服务,甲乙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付款日期的,为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三、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建筑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四、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财税〔2017〕58号文件取消了在提供建筑服务收到预收款时产生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规定。预收的工程款应该按照规定预缴增值税,预缴增值税和增值税纳税义务是两回事。预缴增值税只是相当于预先交了一笔税钱,可以使当期少交一笔税金,而纳税义务产生时需要计算销项税额,增加了当期的应纳税额。同时,按照前述四种情况确认纳税义务,预收工程款自然而然会形成纳税义务,不用特意关注它,更不要在开工时把预收账款全部确认纳税义务或者按照完工进度确认纳税义务。 -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1《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45条规定,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 跟注册会计师系统学习会计实操、职称课程,从理论到实操,从零基础到财务总监,提升您的价值!
- 1、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其中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提供应税服务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应税服务完成的当天。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当收到预收款时,建筑企业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而房地产企业没有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当建筑企业在施工过程中以及房地产企业在开发过程中的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必须同时具备三个条件:
①建筑企业提供了建筑劳务,房地产企业发生转让开发产品的行为;
②建筑施工企业和房地产企业收到了款项;
③以上两个条件必须同时具备。 - 还行吧、没有你想知道为什么这样红脸
法律分析:收到工程款的当月、收到预收款的当月、合同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以具体时间为准,如果合同未约定具体付款时间,也未按时进行工程结算,也未收到工程款的,按向建设方开具的发票金额确认。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建筑服务等营...
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款项凭据的当天。上述预收工程价款是指工程项目尚未开工时收到的款项。对预收工程价款,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工程开工后,主管税务机关根据工程形象进度按月确定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第二项规定,纳税人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施工单位与发包单位未签订...
当建筑企业提供建筑服务时,增值税的纳税义务和计征节点有明确的规定。首先,若发票在开具当日,纳税义务即刻产生。其次,即使在服务开始前收到款项,预收的工程款需按规定预缴增值税,除非在同一区域,否则应在项目所在地进行预缴。在服务进行过程中或之后,根据款项收讫时间,如收到工程进度款,当天则发生...
2、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3、《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情形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当收到预收款时,建筑企业发生了增值税纳税义务时间,而房地产企业没有发生...
建筑服务的增值税纳税时间为提供建筑服务并取得收入时。以下是详细解释:增值税是一种流转税,其征税原理是在商品或服务的生产、流通和消费过程中,对其增值额进行征税。在建筑行业中,增值税的纳税时间与建筑服务的提供和收入获取紧密相关。当建筑企业为客户提供建筑服务并收到相应的款项时,即产生了纳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