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税历史沿革的介绍

国税历史沿革的介绍
  • 国税是由于分税制的实行而产生的。 分税制作为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已为西方国家广泛采用。 在清朝末期曾出现过分税制的萌芽。 实行分税制是市场经济国家的一般惯例。市场竞争要求财力相对分散,而宏观调控又要求财力相对集中,这种集中与分散的关系问题,反映到财政管理体制上就是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的集权与分权的关系问题。从历史上看,每个国家在其市场经济发展的过程中都曾遇到过这个问题,都曾经过了反复的探讨和实践;从现状看,不论采取什么形式的市场经济的国家,一般都是采用分税制的办法来解决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问题的。 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分税制的实施,既是一国政府法制建设和行政管理的需要,是一国以法治税思想在财政、税收制度建设方面的体现,又是一个国家财政政策、税收政策在税收管理方面的体现,也是一国财政管理体制在税收方面的体现。 实行分税制后,税种和各税种形成的税收收入分别按照立法、管理和使用支配权,形成了中央税和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其中:中央税是指税种的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中央政府的一类税收,地方税是指立法权、课税权和税款的使用权归属于地方政府的一类税收。税款收入按照管理体制分别入库,分别支配,分别管理。中央税归中央政府管理和支配,地方税归地方政府管理的支配。 在税收实践中,某些税种的收入并不一定完全归属于中央或地方政府,而且按照一定的比例在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间进行分配,收入共享,从而出现共享税类。一般来说,共享税是指税种的立法权归中央政府(或上级地方政府)、上下两级政府分别征收、管理,并各自享有一定比例使用权的一类税种。共享税的决定性划分标准不是立法权,也不是征收管理权,而是税款所有(支配)权,是按照税款归属标准进行的划分。 分税制的真正涵义在于中央与地方财政自收自支、自求平衡。当今世界上,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一般都实行了分税制。至于实行什么模式的分税制,则取决于三个因素,即政治历史、经济体制、以及各自遵循的经济理论。 正在推行的具有 特色的分税制,虽然由于种种原因尚不够彻底和完善,但是,把过去实行的财政大包干管理体制改为分税制财政管理体制,不仅初步理顺了国家与地方的关系,而且调整了国家与纳税人的关系。 实行的是分税制的体制,所以要有国税、地税两个税务机关。 1、分税制是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已在西方国家广泛采用, 在清朝末期曾出现过分税制的萌芽;当今世界,实行市场经济体制的国家,特别是发达国家,一般都实行了分税制; 2、分税制是按照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实行分税制,要求按照税种实现“三分”,即“分权、分税、分管”。所以分税制实质上就是为了有效的处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之间的事权和财权关系,通过划分税权,将税收按照税种划分为中央税、地方税(有时还有共享税)两大税类进行管理而形成的一种财政管理体制; 3、 从1994年开始实行分税制;具体内容包括:将税种统一划分成中央税、地方税、中央和地方共享税;建起中央和地方两套税收管理体制,并分设了国税和地税两套税收机构进行这个纳税。在核定地方收支数额的基础上,实行了中央财政对地方财政的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制度等。

  • 国税制度的起源与分税制的实施密切相关。分税制作为财政管理的核心原则,源自西方国家, 早在清朝末期已见其雏形。在市场经济国家中,分税制是普遍采取的财政管理机制,以平衡中央与地方在财力集中与分散间的矛盾,即处理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的集权与分权问题。分税制的核心是根据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的税收收...

  • 1994年, 全国范围内进行税制改革与机构调整,湖南省的税务体系也随之分为两部分,成立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和湖南省地方税务局,两者均为正厅级单位。湖南省国税局在成立初期管辖14个地州市国税局,2所学校(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和湖南省税务干部中等专业学校),以及140个县市分局和956个税务所。同年12...

  • 八宿县国家税务局的历史始于1994年前,当时它隶属于财政部门,与财政部门共用办公地点。税制改革于1994年实施后,八宿县国税局从财政部门中独立出来,成为昌都地区国家税务局的一部分。八宿县国税局采用科级建制。在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垂直领导体制后,八宿县国税局在机构、编制、经费、干部管理等方面都由昌都...

  • 1994年9月28日,根据中央政府的决策,原深圳市税务局被拆分为两个主要机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和“深圳市地方税务局”。这一历史时刻标志着税务体系的重大调整。经过多次机构改革的洗礼,现在的深圳市国家税务局已发展为一个结构严谨的税务机构,拥有16个行政处室以及4个直属部门,包括5个专门的事业单...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的历史沿革可以追溯到新 成立初期。在1950年代初,随着新 的成立,湖南省的税收管理工作也逐渐走上正轨。当时,湖南省的税收管理主要由地方税务机构负责,尚未形成统一的国家税务系统。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税收的重要性日益凸显,国家税务总局于1956年成立,湖南省的国家税务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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