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纳经常签经办人会有什么后果?

出纳经常签经办人会有什么后果?
  • 我前几天也遇到这种情况,是 人民银行贷款之类的,让我签经办人,我当时觉得害怕,就不同意,后来问了好多人,还给律师打电话了。没事的,不承担法律责任。
    放心好了。
  • 只要开具发票符合税法规定,就不会违法。
    一是开具发票的业务是本公司的真实业务,
    二是按规定开具发票,所开的发票各联要一致,
    三是开具的发票要及时入账并申报纳税。

    扩展资料:
    工作职能:

    1、收付职能
    出纳的最基本职能是收付职能。企业经营活动少不了货物价款的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也少不了各种有价证券以及金融业务往来的办理。这些业务往来的现金、票据和金融证券的收付和办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之手。

    2、反映职能
    出纳要利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通过其特有的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的各种明细分类账,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以便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因此,反映职能是出纳工作的主要职能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纳

  • 1、费用报销单上出纳和经办人可以是同一人,所以出纳签经办人是可以的。
    2、出纳会计的报销单根据公司流程进行审批后,出纳会计可以自己付给自己钱。会计在审核凭证时,也会审查报销手续是否齐全,不同岗位是相互稽核控制的。
    3、费用报销单如果审批的领导是报销人的话,分情况说明。如果是财务经理,就需要总经理签字,如果是总经理,则需要财务负责人签字,就是说必须有第三方。

    扩展资料:
    出纳的工作内容:
    1、货币资金核算:
    (1)办理现金收付,严格按规定收付款项;
    (2)办理银行结算,规范使用支票,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
    (3)登记日记账,保证日清月结。根据已经办理完毕的收付款凭证,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并结出余额;
    (4)保管库存现金,保管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
    (5)保管有关印章,登记注销支票;
    (6)复核收入凭证,办理销售结算。
    2、往来结算:
    (1)办理往来结算,建立清算制度;
    (2)核算其他往来款项,防止坏账损失。
    3、工资结算:
    (1)执行工资计划,监督工资使用;
    (2)审核工资单据,发放工资奖金;
    (3)负责工资核算,提供工资数据。按照工资总额的组成和工资的领取对象,进行明 细核算。根据管理部门的要求,编制有关工资总额报表。
  • 不会有后果。
    收付职能
    出纳的最基本职能是收付职能。企业经营活动少不了货物价款的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也少不了各种有价证券以及金融业务往来的办理。这些业务往来的现金、票据和金融证券的收付和办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之手。
    反映职能
    出纳要利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通过其特有的现金与银行存款日记账、有价证券的各种明细分类账,对本单位的货币资金和有价证券进行详细地记录与核算,以便为经济管理和投资决策提供所需的完整、系统的经济信息。因此,反映职能是出纳工作的主要职能之一。

    扩展资料
    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等财会法规,出纳员具有以下权限:
    1.维护财经纪律,执行财会制度,抵制不合法的收支和弄虚作假行为。《会计法》是 会计工作的根本大法,是会计人员必须遵循的重要法律。
    《会计法》第三章第十六条、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第十九条中对会计人员如何维护财经纪律提出具体规定。这些规定,为出纳员实行会计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提供了法律保障。出纳员应认真学习、领会、贯彻这些法规,充分发挥出纳工作的“关卡”、“前哨”作用,为维护财经纪律、抵制不正之风做出贡献。
    2.参与货币资金计划定额管理的权力。现金管理制度和银行结算制度是出纳员开展工作必须遵照执行的法规。这些法规,实际上是赋予了出纳员对货币资金管理的职权。例如,为加强现金管理,要求各单位的库存现金必须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多余的要按规定送存银行,这便为银行部门利用社会资金进行有计划放款提供了资金基础。
    因此,出纳工作不是简单的货币资金的收收付付,不是无足轻重的点点钞票,其工作的意义只有和许多方面的工作联系起来才能体会到。
    3.管好用好货币资金的权力。出纳工作每天和货币资金打交道,单位的一切货币资金往来都与出纳工作紧密相联,货币资金的来龙去脉,周转速度的快慢,出纳员都清清楚楚。
    因此,提出合理安排利用资金的意见和建议,及时提供货币资金使用与周转信息,也是出纳员义不容辞的责任。出纳员应抛弃被动工作观念,树立主动参与意识,把出纳工作放到整个会计工作、经济管理工作的大范围中,这样,既能增强出纳的职业光荣感,又为出纳工作开辟了新的视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出纳
  • 出纳岗位责任制有说明,岗位要分离,所以,出纳最好不要签经办人。如果签了就违反财务管理制度,各企业内部管理有符合相关准则;
      出纳岗位责任制,部分如下:
      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算制度规定,根据稽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款凭证,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支付,对于需要开支的重大项目,必须经过会计人员和领导审核签章方可办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
      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存现金,更不能任意挪用现金。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需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时,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款项用途、签发日期,并由领用支票人在专设登记簿上签章。
  • 屁点事没有!有啥好担心的?
  • 不会有后果。收付职能 出纳的最基本职能是收付职能。企业经营活动少不了货物价款的收付、往来款项的收付,也少不了各种有价证券以及金融业务往来的办理。这些业务往来的现金、票据和金融证券的收付和办理,以及银行存款收付业务的办理,都必须经过出纳人员之手。反映职能 出纳要利用统一的货币计量单位,...

  • 费用报销单上的出纳和经办人可以是同一人,因此出纳签署经办人是符合规范的。在公司流程中,出纳会计提交的报销单需要经过审批后,出纳会计可以自行支付给自己。会计在审核凭证时,会仔细检查报销手续是否齐全,不同岗位之间有相互稽核控制机制,确保流程的透明性和准确性。如果费用报销单的审批领导是报销人...

  • 只要和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且办理贷款业务属于职务内行为,一切法律后果都由公司承担,无须担心。没签订劳动合同有劳动事实也可以,收放好工资单考勤卡之类的以作将来证明和公司确实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据。如果离开公司后债权人主张债权可能会传唤当事人作为证人出席法庭。可以按照事实如实讲述和公司的关系即可。

  • 签了字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具体看费用是怎么回事。如果涉及到违规违纪,那就要从财务来看,经办人就应该负责,因为名义上是你花的钱。领导只是审查不严,责任轻多了,何况真出事了还可以说是你欺骗他的,应该慎重。签字时要注意:一般来说,作为具有业务费用审批权的主管领导,不便自己填制支付凭证的(...

  • 1)不要代签 2)既然有代签的准备,就要有接受代签风险的准备 3)“现在签经办人老有阴影,可又不能不签”,想象不出 是哪种情况形成这种窘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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