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享受技术开发合同的税收优惠
- 问:假如100万元的技术开发合同,经科技厅认定后60万元为技术交易额,其免缴营业税;那么40万元缴营业税还是增值税?(属于研发产品,有购进原材料等发生,产品销售给买方。) 假如100万元的技术开发合同,经科技厅认定后100万元全部为技术交易额,是否全额免缴营 答:1、关于免征营业税的营业额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二条规定,关于营业税。
(一)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
(二)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开发的营业额为:
1.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2.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等货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转让方(或受托方)应分别反映货物的价值与技术转让、开格明显偏低,应按《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的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
3.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应包括在免征营业税的营业菌种,应当征收增值税。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第十九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技术成果载体数量的合理范围,按以下原则认定:
(一)技术文
技术合同税收优惠政策
件(包括技术方案、产品和工艺设计、工程设计图纸、试验报告及其他文字性技术和必要存档所需份数为限;
(二)磁盘、光盘等软件性技术载体、动植物(包括转基因动植物)新品种、微生物菌种,以硬件性技术载体,以当事人进行必要试验和掌握、使用该技术所需数量为限;
(三)成套技术设备和试验装置一般限于1-2套。
第五十一条规定,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应当对申请认定登记合同的交易总额和技术交易额进行审 申请认定登记的合同,应当载明合同交易总额、技术交易额。申请认定登记时不能确定合同交者在履行合同中金额发生变化的,当事人应当在办理减免税或提取奖酬金手续前予以补正。不予补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五十二条规定,本规则第五十一条用语的含义是:
(一)合同交易总额是指技术合同成交项目的总金额;
(二)技术交易额是指从合同交易总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零部件、原材料等非技术性费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不计入非技术性费用;
(三)技术性收入是指履行合同后所获得的价款、使用费、报酬的金额。
根据上述规定,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开发的营业额为:按财税字〔1997〕273号文件第二业额。通常为技术合同登记机构核定的技术 额,即从合同交易金额中扣除购置设备、仪器、费用后的剩余金额。但合理数量标的物的直接成本可计入技术交易额,具体数量按科学技术部《技政字〔2001〕253号)第十九条执行。
由此而言,贵公司经科技厅认定技术交易额60万元,应免征营业税,认定为非技术交易额4术交易额100万元,应全额免缴营业税。
2、关于免税的审批程序。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规定,纳税人从事技术转让、开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再持有关的书面合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机关审核。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取消“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免征营业税审批”后有关税函〔2004〕825号)规定: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收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二条第三款有关“单位和个人(不包括外资企业、外发业务申请免征营业税时,须持技术转让、开发的书面合同,到纳税人所在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同和科技主管部门审核意见证明报当地省级主管税务机关审核”予以取消。
取消审核手续后,纳税人的技术转让、技术开发的书面合同仍应到省级科技主管部门进行认定证明材料文件报主管地方税务局备查。主管地方税务局要不定期地对纳税人申报享受减免税的技术查,对不符合减免税条件的单位和个人要取消税收优惠政策,同时追缴其所减免的税款,并按照《理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 技术合同包括: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转让合同、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四种。
技术开发合同:免征增值税;
技术转让合同:技术转让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
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不单独享受税收优惠,可以和技术开发和转让合同签在一起。
补充资料:
免税依据:
(一)增值税
《关于增值税若干政策通知》(财税[2005]165号);
“纳税人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征收增值税,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同拥有的不征收增值税。”(此条款针对软件开发合同,知识产权归受托方的,不能享受税收减免的优惠政策。)
(二)所得税
1、《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所称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企业居民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1号)
(1)技术转让的范围,包括居民企业转让专利技术、计算机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植物新品种、生物医药新品种,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技术其中:专利技术,是指法律授予独占权的发明、实用新型和非简单改变产品图案的外观设计。
(2)本通知所称技术转让,是指居民企业转让其拥有的符合本通知第一条规定技术的所有权或5年以上(含5年)全球独占许可使用权的行为。
(3)居民企业从直接或间接持有股权之和达到100%的关联方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不享受技术转让减免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技术合同备案及减免税申请流程
第一步:先到就近的技术合同登记处,带着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印件盖上公章,到技术市场去申请用户名和密码
第二步:签技术合同,首先技术开发合同和技术转让合同是免税的,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合同是不免税的。如果想免税必须把技术咨询合同或服务合同与技术开发、转让合同写在一起才可以。双方签字盖章后,记得盖的是公章不是合同章。
第三步:在网上 中的网上登记菜单,输入用户名和密码,录入合同。
第四步:带着合同原件一式两份、需求说明书、设计文档到技术登记处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技术市场会给你的合同进行编号,同时加盖技术合同登记处的章。这时你需要向他要一份或几份技术收入核定表。
第五步:当你收到款并开过发票以后(其实没收或没开也可以,但你要确保当月能收到就行),带着技术收入核定表盖上公章、财务负责人章、财务章及本次收款的金额填好后,到技术市场备案,交纳30元钱,然后技术市场的人会给你打一份奖酬金提取单(其实对私企来说没什么用,但税务局要看)
第五步:因为现在营改增,原来技术开发、转让等属于地税营业税的范围,现在改成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由国税来管理。登陆的网站下载中心下载下面的表格
《北京市营业税改征增值税 优惠政策备案登记表》
第六步:带着上述表格一式两份、公章、税务登记证副本、技术收入核定表、技术交易奖酬金到税务局专管员处去备案, 然后拿着盖章备案后的备案登记表回来做帐就OK了,这属于直接免税类,不是先征后退。
如果嫌麻烦当然也可以找我们 。 - 1、关于免征营业税的营业额问题。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技,实问题的通知》(财税字〔1999〕273号)第二条规定,关于营业税。 (一)对单位和个人(包括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设立的研究开发中心、外国企业和外籍个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 技术开发是指开发者接受他人委托,就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或者新材料及其系统进行研究 (二)免征营业税的技术转让、开发的营业额为: 1.以图纸、资料等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为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 2.以样品、样机、设备等货物为载体提供已有技术或开发成果的,其免税营业额不包括货物的等货物,应当按有关规定征收增值税。转让方(或受托方)应分别反映货物的价值与技术转让、开格明显偏低,应按《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16条的规定,由主管税务机关
3.提供生物技术时附带提供的微生物菌种母本和动、植物新品种,应包括在免征营业税的营业菌种,应当征收增值税。 《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技术合同认定规则〉的通知》(国科发政字〔2001〕253号)第十九术合同,当事人约定提交有关技术成果的载体,不得超出合理的数量范围。 - 每个地区可能不一样,不过上海的我操作过,我分享下
有免税需求->向上海各区的技术合同登记点提交->登记点开设帐号->企业线上填写数据->审核->通过后将材料送至登记点盖章->提交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终审->办理享税。
享受的优惠政策:
1、经认定的技术开发合同,免征增值税(3%、6%);
2、经认定的技术转让合同,1)免征增值税(3%、6%);2)技术转让所得额500万以内(含500万)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首先,要了解技术开发合同税收优惠的主要途径。一般而言,税收优惠主要通过减免税、抵扣税、退税等方式实现。具体而言,对于企业来说,可以通过申请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等政策,来享受税收优惠。其次,申请税收优惠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比如,企业必须具备研发能力,...
1、对单位和个人从事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业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2、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的部分,免征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二、技术合同具有哪些法律特征?1、技术合同的标的与技术有密切联系,不同类型的技...
3、税收优惠 (1)经认定的技术开发合同,免征增值税(3%、6%);(2)经认定的技术转让合同,1)免征增值税(3%、6%);2)技术转让所得额500万以内(含500万)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4、有些政策资料中要求提供的合同是经认定的“技术合同”,如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或高企申报。...
法律分析:技术合同免税政策:经认定登记的技术合同,当事人可以持认定登记证明,向主管税务机关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享受国家规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全国范围内的居民企业转让5年(含,下同)以上非独占许可使用权取得的技术转让所得,纳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技术转让所得范围。居民企业的年度技术转让所...
在优惠政策方面,技术开发合同为双方带来了一些税收优惠。技术购买方主要享有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需技术方将合同进行科技主管部门登记备案。对于委托开发,可抵扣80%的研发费用;合作开发则按各自投入进行加计扣除。同时,委托方应注意与受托方的关联关系以及专利权属约定。技术方则可以享受增值税全免以及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