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营改增后,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财产清偿债务是否需要缴纳增值税?
- 一、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附件3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过渡政策的规定:“一、下列项目免征增值税 ...... (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 被撤销金融机构,是指经人民银行、银监会依法决定撤销的金融机构及其分设于各地的分支机构,包括被依法撤销的商业银行、信托投资公司、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城市信用社和农村信用社。除另有规定外,被撤销金融机构所属、附属企业,不享受被撤销金融机构增值税免税政策。 ...... 六、上述增值税优惠政策除已规定期限的项目和第五条政策外,其他均在营改增试点期间执行。如果试点纳税人在纳入营改增试点之日前已经按照有关政策规定享受了营业税税收优惠,在剩余税收优惠政策期限内,按照本规定享受有关增值税优惠。” 二、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规定:“本通知附件规定的内容,除另有规定执行时间外,自2016年5月1日起执行。”
华税:2012年启动营改增后,出现“混业经营”新概念,新政予以取消,对于之前大家认为会被取消的“混合销售”进而保留,具体是指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服务又涉及货物,将根据情况分别适用“销售货物”或“销售服务”纳税,对于兼营行为,纳税人应重视核算,否则将面临适用高税率的不利后果。 四、房地产、建筑业、金融应税行...
6.外汇管理部门在从事国家外汇储备经营过程中,委托金融机构发放的外汇贷款。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 (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
7.统借统还业务中,企业集团或企业集团中的核心企业以及集团所属财务公司按不高于支付给金融机构的借款利率水平或者支付的债券票面利率水平,向企业集团或者集团内下属单位收取的利息。(二十)被撤销金融机构以货物、不动产、无形资产、有价证券、票据等财产清偿债务。(二十一)保险公司开办的一年期以上人身保...
一、企业符合税法规定条件的股权(资产)收购、合并、债务重组等重组行为,可按税法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递延纳税优惠政策。具体政策链接:1、财税[2009]59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五条规定:企业重组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一)具有合理的...
2016营改增全面实施后免征增值税的40个项目相关内容(一)托儿所、幼儿园提供的保育和教育服务。托儿所、幼儿园,是指经县级以上教育部门审批成立、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实施0-6岁学前教育的机构,包括公办和民办的托儿所、幼儿园、学前班、幼儿班、保育院、幼儿院。公办托儿所、幼儿园免征增值税的收入是指,在省级财政部门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