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商税的工商税制改革
- 为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发展的需要,按照《关于改革工商税制的设想》,与第二步利改税同时进行的一次工商税制的全面性改革。为了促进城市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搞活经济,调整和完善国家与企业之间的分配关系,保证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使企业在经营管理和发展上有一定的财力保证和自主权,调动企业和职工搞好生产经营的积极性,国务院于1984年9月18日在批转了财政部《国营企业第二步利改税试行办法》的同时,发布了有关税收条例(草案),其中有《 人民共和国产品税条例(草案)》、《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条例(草案)》、《 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条例(草案)》、《 人民共和国盐税条例(草案)》、《 人民共和国资源税条例(草案)》、《 人民共和国国营企业所得税条例(草案)》和《国营企业调节税征收办法》。并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保留税种,暂缓开征”,“屠宰税、烧油特别税、建筑税以及奖金税等,仍按原规定征收”。
1984年的工商税制改革是 税制历史上一次重要的里程碑,其核心内容是将原有的工商税进行了细致划分。改革将征税对象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四大类别,同时增加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等新税种。在此基础上,企业所得税和调节税也进行了优化调整,使得税制更...
1984年, 政府实施工商税制改革的主要目标是为了深化城市经济体制改革,激发经济活力。改革旨在调整国家与企业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确保国家财政收入的稳定增长,并给予企业一定的经济自主权,使其在管理和发展上有更多资源和决策自由。这次改革的核心措施包括了多个税收条例草案的发布,如产品税、增值税、营业...
此次税制改革将工商税分为产品税、增值税、营业税和盐税,增加了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改进了国营企业所得税和调节税。改革后共有11个税种。自1984年10月1日起,上述税种开始实施,其中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使用税后来也陆续开征。1984年工商税...
1. 1994年,我国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对税收的新要求,对工商税制进行了全面性和结构性的改革。改革的指导思想是统一税法、公平税负、简化税制、合理分权,以理顺分配关系,确保财政收入,并建立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税制体系。2. 主要改革内容包括:统一内资企业所得税,采用33%的比例税率,规范企业所得...
1972年3月31日,国务院向全国各地发布了《 人民共和国工商税条例(草案)》。经过一年的试点,改革于1973年在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此次税制改革的核心内容包括:将多样的税种合并为单一的工商税,简化征税流程,降低企业税务负担,强化税收在筹集财政资金和积累中的作用。这次改革旨在更好地适应社会主义经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