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优惠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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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条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所取得的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以及发生在 境外但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 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应当就其来源于 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
第四条企业所得税的税率为25%。非居民企业取得本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的所得,适用税率为20%。 - 1、外商投资企业所得税税率按15%征收;3%地方所得税免征;
2、经营期在15年以上,从事港口、码头等能源、交通建设企业,从获利年度算起,第一年开始直至第五年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开始至第十年则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3、外商投资企业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到期满后的出口产品产值达到了当年一年企业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税率征收,先进技术型的企业延长3年减按10%的税率征收;
4、服务性行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外商投资超过500万美元,经营期10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年和第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5、经济特区设立的中外合资或外资银行经营期在10年以上、投资总额超过1亿元,从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二、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6、高新技术企业实行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期满后当年出口产品产值达到当年产品产值70%以上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7、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成果转化项目,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之后三年减半征收;高新技术企业引进高新技术经过消化、吸收的新项目投产后,不论该企业之前的年度是否有享受过企业所得税的减免优惠,该项目所获利润三年可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8、国家级新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获得发明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的三年内;省市级新产品,以及在我市首家生产的实用新型专利产品自产品销售之日起的两年之内,由我市财政部门对该产品新增利润的实际缴纳的所得税实行全额返还;
9、企业自获利年度起,2年免征、3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实行2年免征、6年减半征收;重点软件企业实行5年免征、5年减半征收,其中第三年至第五年已交的减半征收的企业所得税,由市财政来给予补贴;重点软件企业若当年未享受减免优惠的,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1. 对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企业,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4%,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免征2年企业所得税,并减半征收3年企业所得税。2. 对经营期在10年以上的生产性高新技术企业(以领取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为准),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免征2年企业所得税,并减半征收3年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的企业所...
对于农业和林业等利润较低的中外合营企业,以及在经济欠发达边远地区设立的企业,除了初期的五年免税期,后续十年内还可继续减征15%至30%的企业所得税,以支持这些行业的投资和发展。外国合营者在 境内的利润,如果未汇出并选择在境内使用,将无需征收预提所得税。此外,如这些利润在 境内再投资且...
二、针对生产性外商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对于经营期超过十年的企业,从盈利年度开始,头两年免征企业所得税,接下来的三年减半征收。然而,对于石油、天然气、稀有金属和贵重金属等资源开采项目,优惠政策由国务院单独规定。若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经营期不足十年,需补缴已免征或减征的所得税。三、再投资退税优...
中外合资企业所得税税率设定为25%,在特定条件下,如企业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其税率可降至15%。这为高新技术企业提供了税收优惠,旨在鼓励科技创新和发展。同时,企业向股东分配股息、红利时,适用的所得税税率则为20%,这一税率的设定旨在确保企业盈利能合理分配给投资者。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企业利润征...
从2008年1月1日起,老的《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与《 人民共和国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所得税法》合并为新的《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后,中外合资企业与内资企业一样,没有特别的税收优惠,与内资企业一样,可以享受《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章规定的所得税税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