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分配股东如何纳税
3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对个人投资者而言,一般情况下,资本利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如买卖股票所得、资本公积金转增股东所得等;经营所得则应按规定代扣代交个人所得税。股份公司可以采取不直接分配股息,而使股票增值,从而避免投资者(股东)分回的利润(股息、红利)补缴所得税。而股份制企业可以把税后利润的大部分作为公司的追加投资,使公司的资产总额增加,在不增发股票的前提下属公司的股票价值,为投资者带来更多的好处。对于法人股东来讲,由于没有从股份公司回股息,不存在对分回的股息按投资方向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向的部分补税;对于个人股东来讲,由于没有从股份公司回股息,不需要交纳股息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其股息部分可以从股票价格的上涨得到补偿;对于股份公司本身,也可以取得再投资部分的优惠待遇,壮大自身的实力。私营企业税后计提生产发展基金,可当期少交个人所得税根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私营企业税后利润留作生产发展基金的部分不得低于百分五十。由于特殊原因,提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十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私营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可以用于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向其他企业投资,偿还贷款或者弥补本企业的亏损。用于其用途须经税务机关批准。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文)第六条、第一款也规定:允许按规定计提生产发展基金后的剩余利润,以不投资,不分配的形式挂账一年,从挂账的第2年起,将剩余利润依照投资者(股东)的出资比例计算分配个人投资者(股东)的所得,按“利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延期纳税一年。充分利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所得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年度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是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五年。纳税人前五年内发生的亏损,在用本年度的所得弥补时,并不影响企业本年度的合计利润,因为弥补亏损在合计上并不作专门的账务处理,当本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自然得到弥补。具体方法是:①利用税法允许的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的选择权,以及费用列支和标的选择权,多列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金额,在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五年期限到期前,继续造成企业亏损,从而延长税前利润补充这一优惠政策的期限;②兼并账面上有亏损的企业,将盈补方,可以达到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 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务院令第600号)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税款项时,应当依照税法规定代扣税款,按时缴库,并专项记载备查。前款规定所说的支付,包括现金支付、汇拨支付、转账支付和以有价证券、实物以及其他形式的支付。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征税问题的通知》(国税函[1997]656号)的规定,扣缴义务人将属于纳税义务人应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收入,通过扣缴义务人的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收入所有人有权随时提取,在这种情况下,扣缴义务人将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分配到个人名下时,即应认为所得的支付,应按税收法规规定及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因此,该公司应在向个人支付个人股利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但是如果将应付个人股利通过公司往来会计科目分配到个人名下的,个人有权随时提取的,在分配时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私营企业税后计提生产发展基金,可当期少交个人所得税
根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私营企业税后利润留作生产发展基金的部分不得低于百分五十。由于特殊原因,提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十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私营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可以用于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向其他企业投资,偿还贷款或者弥补本企业的亏损。用于其用途须经税务机关批准。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文)第六条、第一款也规定:允许按规定计提生产发展基金后的剩余利润,以不投资,不分配的形式挂账一年,从挂账的第2年起,将剩余利润依照投资者(股东)的出资比例计算分配个人投资者(股东)的所得,按“利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延期纳税一年。
充分利用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所得税政策《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第十一条规定,纳税年度发生年度亏损的,可以用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弥补;下一纳税年度的所得不是弥补的,可以逐年延续弥补,但是延续弥补最长不得超过五年。
纳税人前五年内发生的亏损,在用本年度的所得弥补时,并不影响企业本年度的合计利润,因为弥补亏损在合计上并不作专门的账务处理,当本年度实现的税后净利润转入“利润分配”账户时,企业以前年度的亏损自然得到弥补。具体方法是:①利用税法允许的资产计价和摊销方法的选择权,以及费用列支和标的选择权,多列税前扣除项目和扣除金额,在用税前利润弥补亏损的五年期限到期前,继续造成企业亏损,从而延长税前利润补充这一优惠政策的期限;②兼并账面上有亏损的企业,将盈补方,可以达到免交企业所得税的目的。 - 对个人投资者而言,一般情况下,资本利得免征个人所得税,对于法人股东来讲,由于没有从股份公司回股息,不存在对分回的股息按投资方向所得税税率高于被投资方向的部分补税;对于个人股东来讲,由于没有从股份公司回股息,不需要交纳股息部分的个人所得税,其股息部分可以从股票价格的上涨得到补偿;对于股份公司本身,也可以取得再投资部分的优惠待遇,壮大自身的实力。
参考资料:
根据《私营企业暂行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私营企业税后利润留作生产发展基金的部分不得低于百分五十。由于特殊原因,提比例低于百分之五十的,须经税务机关批准。私营企业的生产发展基金可以用于本企业扩大再生产,向其他企业投资,偿还贷款或者弥补本企业的亏损。用于其用途须经税务机关批准。
另外,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对高收入者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的通知》(国税发[2001]57号文)第六条、第一款也规定:允许按规定计提生产发展基金后的剩余利润,以不投资,不分配的形式挂账一年,从挂账的第2年起,将剩余利润依照投资者(股东)的出资比例计算分配个人投资者(股东)的所得,按“利息、红利所得”项目征收个人所得税。相当于延期纳税一年。
法律分析:股东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应征收个人所得税。而个人所得税,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但如是从上市公司得到的分红,个人股东可以减半缴纳征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六条 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
股东分红缴税计算方法: 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 2、从 上市公司 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 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公司,都不需要缴税。 4、居民企业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投资分红收益为免交税收。 5、境外非居民企业股东从 居民企业取得2008年及以后的股息,...
企业利润分红如何缴税,主要取决于分红的形式、企业的性质以及税法规定。在大多数情况下,企业利润分红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一、分红形式与缴税 企业利润分红通常有两种形式:现金分红和股份分红。现金分红是指企业直接向股东支付现金作为利润分配;股份分红则是企业以发行新股的方式向股东分配利润。
股东分红个人应缴20%个税,上市企业减半税率,外国人免税,居民企业内部免税,外企10%税率。利润分红是企业年底按利润比例分配给员工的劳动收入。具体如下:1、个人股东按照应得红利的20%缴纳个人所得税。2、从上市企业得到的分红可以减半缴纳征税。3、外国人取得的红利无论是否为上市企业,都不需要缴税。
法人利润分配不需要交税。1、法人利润分配不需要交税。如果股东是法人,分配利润不用考虑税金。如果存在税率差额,则有股东自行申报缴纳。2、如果股东是自然人,分配利润要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税率20%,但是现在上市公司按照10%执行,很多地方也就按照10%的税率执行了。3、如果是分配给境外,需要扣税。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