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寿保险具备避税功能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哎 ,今天晚上心血来潮,看了,回答了好多保险问题,真觉得这些问题搞笑啊!! 首先 问问题的不问清楚,另外好多问的幼稚问题。。你这个问题还好,对保险有点点了解!
我还是要先问你,你避的什么税? 营业税? 个人所得税?。。。。。现在很多业务员,或者您想问的应该是遗产税,问题是 目前没有出台遗产税! 业务员说避税,只说未来有可能出台遗产税,或者吓唬你,马上就要遗产税了!而保险,可以避免遗产税!对不对?
去找个你信得过的业务员吧!老实点的,不忽悠人的!再说 避税,那是大户人家,考虑的,普通人先考虑保障和养老吧! 如果你资产丰厚到需要考虑遗产税了,去找专业的理财人员吧!
总的来说,人寿保险和年金保险都有一定的避债避税功能,但并非专门用于此目的的工具。购买保险的主要目的应该是为了风险保障和未来的经济安全。
并没有。 人寿保险不具有这样的功能,现在人民法院在执行案件中,已经大批量的将人寿保单纳入到了执行范围,也就是说,如果真有人欠别人钱不还被起诉了,进入到了执行阶段。
人寿保险产品,尤其是分红型保险,拥有多种避税功能。分红保险通过保单分红的方式,将保险公司经营盈余的一部分以现金分红的形式返还给投保人,这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帮助投保人规避一些税务问题。分红保险的避税功能主要体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保单分红部分可以免征个人所得税;二是分红可以用于抵扣应税收入。此外...
1、保险能避税,目前我国已经开始试点所谓的“税优健康险”,就是说买特定的商业保险,可以获得一定的个人所得税减免,但是这种带来优惠的保险有一定局限性;2、保险金所得是免税的,按照目前的《个人所得税法》,对于发生保险事故之后的理赔所得,是没有被列入应纳税所得额度的计算中的,所以是免税的。
保险不能避债和避税。《合同法》第七十三条里的规定是代位求偿权的规定,《司法解释一》第十二条对《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解释,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债权包含了人寿保险,就是说债权人没有对债务人的人寿保险的代位求偿权。但是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债务人,取得胜诉后持生效的法律文书,要求人民法院对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