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双定户,是不是一定要每年申请重新定税?如果不去定,会有什么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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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双定户的核定程序是这样的:你的税收管理员到你店里做典型调查,当然也可能是顺便看看,你自己可能根本不知道,然后每个季度或是半年,征收管理机关(也就是地税税务所或国税的税务分局),会开双定会,大家一起研究一下定多少合适,然后形成文件向主管局报备。最后向你下达双定通知书。你的双定通知书上会有执行期限,国税通常是半年,地税通常是一季度。
你这样性质的个体户,是国地税共管户,通常情况下,国税会给你下定额征收增值税,地税会按照国税的定额征收附加和所得税。
按国家要求严格执行的话,你每年都要去申请,其实就是采集业户信息。因为你没有注销,所以你的业户信息基本一样,于是有些税务机关为了省事,直接把你以前年度的资料拿来用就是了。
至于会否订到20000元每月,这是你的主管税务机关权限。当然,要是你每月销售额没有20000元,你肯定不会订到20000的。要是你达到20000,但是超过不多,那就是你怎么去和专管员“沟通”的问题了,要是你远远超过,那谁都没办法,否则你的专管员叫渎职,情况严重会有有刑事处罚的。 - 是的,每年都应该重新核定税率的。如果不去有可能自动按照你所适用的税率核定,也有可能把你网上申报锁死,然后你在去解锁并办理核定事宜,各所不一样,所以情况也有所不同。
个体工商户双定户在不需要变更定额时是否需要每年申报?答案是肯定的。根据税法规定,计税应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若超过定额,需自行申报,通常在次月申报期内完成,多为每月15号前。定期定额管理一般以一年为周期,几乎所有的纳税人都是在地方税务局管辖范围内。至于双定户,各地税务机关会制定具体的征管...
不是。根据查询 会计网得知,即便是定额或者定律征收的个体户,每月也仍旧需要进行纳税申报,法律规定的纳税义务和申报义务是分开的两项,互相不替代,只需要征期内在网上进行申报即可。
计税应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若超定额,应自行申报,一般是次月申报期内(大多为15号前);定期定额管理通常一年一定;基本所有纳税人都有地税所辖税种。关于双定户,各地税务机关都有具体征管办法,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计税应以发票开具时间为准;若超定额,应自行申报,一般是次月申报期内(大多为15号前);定期定额管理通常一年一定;基本所有纳税人都有地税所辖税种。关于双定户,各地税务机关都有具体征管办法,可咨询主管税务机关。
“双定户”虽然不需单独按季申报,但需在季度结束后第一个月(即每年的1月、4月、7月、10月)的15日前缴纳税款,并在执行期结束后90日内将每月数据汇总据实申报。实际经营额在定额范围内的双定户在缴纳税款的同时,也进行了纳税申报,也就是所谓的“以缴代报”,不需要再进行额外的申报程序。另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