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公司既然不是独立法人吗,分公司如何报税

分公司既然不是独立法人吗,分公司如何报税
  • 企业设立分支机构,使其不具有法人资格,且不实行独立核算,则可由总公司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
    独立核算就是对外独立核算,是法律上的意义,独立对外公布财务报告。所以分公司具有独立核算的资格。但是分公司是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也就不是纳税主体,要合并报税。会计上是不具有独立核算。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十条规定:“居民企业在 境内设立不具有法人资格的营业机构的,应当汇总计算并缴纳企业所得税。”我国从2008年起开始实行法人所得税制度,强调法人企业或组织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而非独立核算的分支机构将自动汇总到公司总部缴纳企业所得税。

    扩展资料
    纳税人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采取核定征收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
    1、依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不设账簿的或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动作应设置但未设置账簿的;
    2、只能准确核算收入总额,或收入部额能够查实,但其成本费用支出不能准确核算的;
    3、只能准确核算成本费用支出,或成本费用支出能够查实,但其收入总额不能准确核算的;
    4、收入总额及成本费用支出均不能正确核算,不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纳税资料,难以查实的;
    5、帐目设置和核算虽然符合规定,但并未按规定保存有关账簿、凭证及有关纳税资料的;
    6、发生纳税义务,未按照税收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申报,逾期仍不申报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征收方式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企业所得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独立核算
  • 分公司跟总公司之间是非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的所有税种的申报,都必须由总公司汇总,由总公司申报。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仅仅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相当于一个部门。
    一般情况下,如果分公司是个独立核算的群体,既有营业收入,又有支出,分公司虽小,但是五脏俱全,这种情况下的分公司,从财政考核上考虑,相信很多企业领导人都会做出一个决定,总分公司财政独立,个子独立核算。独立核算下的分公司,需要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报税有专人负责纳税申报工作 , 每月1日-15日进行代理报税服务,按照财政和税务部门的要求编制和打印月度会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主要税金明细表”;“各种纳税申报表”。外勤会计到税务所上门申报。专人负责网上纳税申报。

    扩展资料一、凡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均按本办法进行纳税申报。
    二、纳税人进行纳税申报必须实行电子信息采集。使用防伪税控系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必须在抄报税成功后,方可进行纳税申报。
    三、纳税申报资料
    (一)必报资料
    1、《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及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
    2、使用防伪税控系统的纳税人,必须报送记录当期纳税信息的IC卡(明细数据备份在软盘上的纳税人,还须报送备份数据软盘)、《增值税专用发票存根联明细表》及《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明细表》;
    3、《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4、《成品油购销存情况明细表》(发生成品油零售业务的纳税人填报);
    5、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必报资料。
    纳税申报实行电子信息采集的纳税人,除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上述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外,还需报送纸介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一般纳税人)》(主表及附表)。
    (二)备查资料
    1、已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和普通发票存根联;
    2、符合抵扣条件并且在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抵扣联;
    3、海关进口货物完税凭证、运输发票、购进农产品普通发票及购进废旧物资普通发票的复印件;
    4、收购凭证的存根联或报查联;
    5、代扣代缴税款凭证存根联;
    6、主管税务机关规定的其他备查资料。
    备查资料是否需要在当期报送,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四、增值税纳税申报资料的管理
    (一)增值税纳税申报必报资料
    纳税人在纳税申报期内,应及时将全部必报资料的电子数据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并在主管税务机关按照税法规定确定的期限内(具体时间由各省级国家税务局确定),
    将本办法第三条、第一款要求报送的纸介的必报资料(具体份数由省一级国家税务局确定)报送主管税务机关,税务机关签收后,一份退还纳税人,其余留存。
    (二)增值税纳税申报备查资料
    纳税人在月度终了后,应将备查资料认真整理并装订成册。
    1、属于整本开具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及普通发票的存根联,按原顺序装订;开具的电脑版增值税专用发票,包括防伪税控系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存根联,应按开票顺序号码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开具份数装订。
    2、对属于扣税凭证的单证,根据取得的时间顺序,按单证种类每25份装订一册,不足25份的按实际份数装订。
    3、装订时,必须使用税务机关统一规定的《征税/扣税单证汇总簿封面》(以下简称“《封面》”),并按规定填写封面内容,由办税人员和财务人员审核签章。启用《封面》后,纳税人可不再填写原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封面内容。
    4、纳税人当月未使用完的手工版增值税专用发票,暂不加装《封面》,两个月仍未使用完的,应在主管税务机关对其剩余部分剪角作废的当月加装《封面》。
    纳税人开具的普通发票及收购凭证在其整本使用完毕的当月,加装《封面》。
    5、《封面》的内容包括纳税人单位名称、本册单证份数、金额、税额、当月此种单证总册数及本册单证编号、税款所属时间等,具体格式由各省一级国家税务局制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报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增值税
  • 分公司分为两类
    一、分公司非独立核算的,非独立核算指的是分公司不能单独开立基本账户,不能单独领用发票,可以在总公司下设单独账户,统一纳税。
    二、分公司独立核算的,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
    分公司不属于独立核算的纳税人,财务并入总公司统一核算管理,是否要建立有关辅助帐、明细帐,可由总公司确定。分公司与总公司经营的业务相同,分公司实行报帐制度,在所属地办理相关证照。
    国税这块,经总公司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后,分公司实行增值税预征,然后由总公司统一抵扣; 营业税按公司所属地分别缴纳。
    非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一般由上级拔给一定数额的周转金,从事业务活动,一切收入全面上缴,所有支出向上级报销,本身不单独计算盈亏,只记录和计算几个主要指标,进行简易核算。根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15条、19条的规定,企业和企业在外地设立的分支机构属于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账簿。
    非独立核算又称报帐制,是把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有关的日常业务资料,逐日或定期报送上级单位,由上级单位进行核算。
    税务登记表中的核算方式是指纳税人的财务会计核算方式。独立核算是指对本单位的业务经营活动过程及其成果进行全面、系统的会计核算。独立核算单位的特点是:在管理上有独立的组织形式,具有一定数量的资金,在当地银行开户;独立进行经营活动,能同其他单位订立经济合同;独立计算盈亏,单独设置会计机构并配备会计人员,并有完整的会计工作组织体系。
  • 一、分公司单独报税流程
    1、税务登记等.税务登记证要跟营业执照一起,分公司的也要办税务登记证,还要在领取营业执照后30日内办理.是否国地税都要办,视乎你的企业所得税是国税征收还是地税征收:如果是国税收,则国地税都要办;如果地税征收,则还要看经营项目,如果是营业税为主税种,则只办地税,如果增值税为主税种,则国地税都要办。
    2、申报纳税.视乎税种.营业税在劳务发生地缴税;企业所得税由总机构汇总申报;代扣缴个人所得税由支付工薪的机构代扣缴.
    补充:1、是否独立核算是总机构说了算.判断是否独立核算
    主要有3点:一是是否独立开设银行账户;二是是否独立记账;三是是否自负盈亏.2、现在税务上也不大管你是否独立核算,该汇总缴纳的(企业所得税)都要汇总缴纳,该就地缴纳的(营业税)都要就地缴纳.可以就地缴纳也可以汇总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没经过审批,也就地缴纳.
    二、分公司独立核算流程
    1、独立核算分公司(即法人机构)和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即非法人机构)在增值税征管上是一致的,都在其经营地就地缴纳增值税;
    2、独立核算分公司企业所得税是单独核算缴纳的,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即是分支机构,企业所得税是汇总缴纳的.
    分公司独立核算如何报税
    3、首先去银行开立一个扣税账户,然后去税所备案,以后就只需要在网上申报他会自动在银行扣款,所以你要保证那个扣税账号有足够的钱来扣款.
    4、增值税是按月申报的(国税局),不管是否有无收入,都必须申报,申报期一般是每个月的15号前,如有法定假日会顺延.
    5、企业所得税的话是实行季度预缴的
  • 总分公司纳税申报问题
  • 法律分析:分公司与总公司并非两个独立的法人单位,是一个单位。分公司是总公司的一部分而已。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单位,只是一个有执照的分支机构,分公司没有法定代表人,那个叫“负责人”,在分公司执照上的负责人可以与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不同,也可以相同。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

  • 不具有。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分公司只是总公司的一个分支机构,并不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在法律上、经济上也不具有独立性,只是总公司的附属机构。【法律分析】总公司管理分公司,对所属分公司在生产经营、资金调度、人事管理等方面行使指挥、管理、监督的权利,具有法人资格,可以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分公司是...

  • 1、法律地位不同。分公司不是独立的法人,总公司是独立的法人。分公司是法人的派出机构,不能独立地享受权利和承担义务。2、领取的营业执照不同。总公司领取的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法定代表人姓名字样。而分公司领取的是营业执照,有负责人字样。分公司经营所得属于总公司,而不属于分公司自有。3、分...

  • 因为分公司只是总公司设立的分支机构,其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他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分公司的法律责任由总机构承担。与有限公司注册登记一样的是,分公司也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但分公司营业执照上没有注册资本。分公司的执照是“营业执照”,不是“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不具有法人...

  • 法律分析:分公司不是独立法人。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条 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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