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 2011年10月18日由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2011〕17号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
      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
      (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
      (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融性质的小企业。
      (三)企业集团内的母公司和子公司。
      前款所称企业集团、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定义与《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相同。
      第三条 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的小企业,可以执行本准则,也可以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一)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本准则未作规范的,可以参照《企业会计准则》中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不得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同时,选择执行本准则的相关规定。
      (三)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公开发行股票或债券的,应当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因经营规模或企业性质变化导致不符合本准则第二条规定而成为大中型企业或金融企业的,应当从次年1月1日起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四)已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上市公司、大中型企业和小企业,不得转为执行本准则。
      第四条 执行本准则的小企业转为执行《企业会计准则》时,应当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 根据 第一财税网查询显示: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1、地域范围: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小企业。2、企业规模:从企业规模方面来界定小企业,不论小企业的所有制性质、经营范围、组织形式如何,只要在规模上属于小型企业,就属于《小企业会计准则》所适用的范围。3、企业类型:包括国有小...

  • 小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2011年10月18日由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财会印发的《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本准则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所规定的小型企业标准的企业。下列三类小企业除外:(一)股票或债券在市场上公开交易的小企业。(二)金融机构或其他具有金...

  • 《企业会计准则》适用范围:主要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一般企业、银行、证券、保险和担保公司。一般适用于大中型企业或不适用《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小企业。《企业会计准则》的规范形式、语言表述比较符合国际通用形式,并已构成国际通用会计惯例的一个组成部分,对于会计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判断能力。

  •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符合《小企业会计准则》规定的小企业,按照制度规定可以选择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若选择执行了《企业会计准则》,就不能同时选择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 法律主观:1、适用范围不同 《小企业会计准则》适用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不包括以个人独资及合伙形式设立的小企业)。 《企业会计准则》的适用范围,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除不对外筹集资金、经营规模较小的企业,以及金融保险企业外,在 人民共和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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