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抱歉,宪法没规定唯一沾边的是宪法第56条规定:“ 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定原则的宪法根据。但我认为宪法中的上述规定仅能说明公民的纳税义务要依据法律产生和履行,并未说明更重要的方面,即征税主体应依照法律的规定征税,因而该规定无法全面体现税收法定主义的精神。这也是学理届的观点,望采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