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商誉与递延所得税负债问题。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假设被合并的s公司,除递延所得税之外的资产为100,负债为50.
那么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为50.
假如合并成本为70
则商誉=70-50=20.
假如因商誉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5.
那么这时得到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要把这个5也要考虑进去.
得到净资产是100-50-5=45.
而合并成本是70,则商誉又将变为:70-45=25.
又要增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5-20)*25%=1.25.
同上面的道理,那净资产又跟着变了,商誉当然也会又跟着变.又要改变递延所得税.
从而陷入不断循环. - 商誉,是企业的一项无形资产,如果允许纳入资产核算的话,必须是经过外购资产才可能产生的。也就是说一个企业的卖价高于其实际评估资产的净值部分的差额就是这个企业的商誉,如:所处地理环境优势、百姓的口碑等。有些商誉即使有很大的价值也不允许作为资产入账,如:海尔品牌的价值过几十亿也不能进行账务确认,除非将海尔的品牌被人连同海尔买走,产生差价。
假如合并成本为70 则商誉=70-50=20.假如因商誉而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0*25%=5.那么这时得到的被购买方可辨认净资产,要把这个5也要考虑进去.得到净资产是100-50-5=45.而合并成本是70,则商誉又将变为:70-45=25.又要增加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25-20)*25%=1.25.同上面的道理,那净资产又跟着变...
企业合并中形成的商誉按照税法规定应该按照资产价值的比例(所得税率)确认为递延所得税负债,在未来会计期间缴纳所得税。
一是确认该部分暂时性差异产生的递延所得税负债,则意味着购买方在企业合并中获得的可辨认净资产的价值量下降,企业应增加商誉的价值,商誉的账面价值增加以后,可能很快就要计提减值准备,同时其账面价值的增加还会进一步产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使得递延所得税负债和商誉价值量的变化不断循环。二是商誉本身...
1.免税合并形成的商誉被合并方不确认全部资产的转让所得或损失,无需计算缴纳所得税。合并方接受被合并方全部资产的计税成本,须以被合并方原账面净值为基础确定。税法不认可免税合并产生的商誉,即商誉计税基础为0,商誉账面价值则形成应纳税暂时性差异,但会计上不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原因有二:(1)...
不是这样说的吧?是说商誉不能确认递延所得税。因为商誉=支付的对价-享有被投资方净资产 如果商誉确认递延所得税负债,则被投资方的净资产就减少了,因此又产生了新的商誉,会无限循环下去。而你说的固定资产的问题估计你是想说免税合并时因为评估增值造成的公允价值和账面价值的差是要确认递延所得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