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算后尾房销售土地增值税 按套申报吗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土地增值税清算时已经将未售出的商品房的土地增值税全部交清,如果再出售时还交纳,那不重复交纳了吧!
法律分析:第一种计算方法是:将尾房销售收入和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尾房的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算时的扣除项目总金额÷清算的总建筑面积)的扣除项目金额 计算出增值额和增值率,然后套用现有《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法》中规定的适用税率和扣除系数公式计算土地增值税;...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第八条规定,在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未转让的房地产,清算后销售或有偿转让的,纳税人应按规定进行土地增值税的纳税申报,扣除项目金额按清算时的单位建筑面积成本费用乘以销售或转让面积计算。单位建筑面积成...
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公式中的5%、15%、35%为速算扣除系数。
1、确定尾房销售所取得的全部收入。2、按照税法规定允许从尾房销售收入总额中减去扣除项目金额,确定土地增值额和增值率。3、计算土地增值税税额,公式为: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增值率×适用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系数。
做高成本和贷款利息是通常做法,因为计算土地增值超额部分是要扣除掉这些成本的。还有部分房地产企业利用种种手段钻《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的空子,迟迟不进行决算,或留下一两套尾房,致使整个项目不能决算,逃避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对此各省税务官员都发现了很多案例,已经成为普遍现象。大多数企业并不采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