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国际税收协定滥用的方法主要有什么

防止国际税收协定滥用的方法主要有什么
  • 针对滥用国际税收协定的防范措施 1、单方面的防范措施。
    目前,各过为防范滥用国际税收协定行为所采取的措施分为两类:(1)一国主动通过专门的立法或一般的反逃避税措:(2)运用一般反滥用条款或原则加以解决。
    2、双边税约协定中的防范措施。
    从国际上已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来看, 涉及防范滥用税收协定的措施归纳起来主要有以下几种:(1) 渠道法。 它是指对缔约国任何一方居民支付给第三国居民的股息、利息、特许权使用费占其毛收入的比例加以限制,超过比例者不得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2)透视法。 判断一个公司是否享受税收协定的优惠待遇, 不再仅依靠该公司是否为缔约国另一方的居民这一单一的表面标准, 还要进一步分析其股东是否也为该缔约国另一方的居民。(3) 回避法。 由于滥用税收协定的通常做法都是在一个拥有优惠税收制度的国家设立导管公司, 因此, 大多数国家都避免与那些被认为是避税地的国家签订税收协定。(4) 善意法。 指缔约国双方税务当局有权对第三国公司在缔约任何一方进行生产经营的真实动机加以考察, 双方如果认定该公司是基于获取其间税收协定利益为主要目的而成为缔约国一方居民的, 可以经协商取消该公司的优惠,并施以相应制裁。 (5 )排除法。是指一国虽与另一国签订了税收协定, 但对另一国中的一些享受特殊优惠待遇的低税公司则明文规定, 将它们排除在税收协定优惠权益的享受者之外。
    3、通过国际间的经济合作
    主要是建立税收情报的交换制度,其法律依据主要是有关国家间签订的双边税收协定和各种区域性的多边条约或公约。税收情报的国际交换是有关国家之间就税收的跨国征纳所进行的相互协助和为防止税收欺诈及偷漏税所进行的司法协助,在防范避税的国际税收合作领域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 防范税收协定滥用的措施之一是通过双边或多边税收条约,其中受益所有人概念和对所得利益的限制尤为关键。受益所有人概念在OECD范本和联合国范本的第10、11、12条中被提及,主要针对降低利息、股息、债券预提税税率的条款,目的是避免重复征税和防止逃税。然而,OECD范本并未给出明确的受益所有人定义,只是强...

  • A. 制定防止税收协定滥用的国内法规 B. 在双边税收协定中加进反滥用条款 C. 限制税收协定的谈签 D. 严格对协定受益人资格的审查程序

  • 在防范税收协定滥用的策略中,政治性方法占据重要地位,主要分为回避法和协调法。A、回避法,即一国政府通过拒绝与被指为“避税港”的国家签订税收协定,来抵制滥用。这些国家通常因其低税收政策吸引企业设立中介公司。例如,巴拿马、列支敦士登和摩纳哥等避税地,由于其税收协定寥寥无几,间接地起到了回避...

  • 第三类防范税收协定滥用的方法包括两个政治性方法。这两种方法也是各国在对抗滥用税收协定时经常采用的方法。即回避法与协调法。A、回避法(Abstinence approach)回避法是指一国政府避免同“避税港”或那些实行低税收政策的国家和地区缔结双边税收协定。由于利用第三国税收协定的通常做法是在一个拥有优惠税收...

  • 规制滥用税收协定的国内法手段主要包括司法途径与立法途径。A. 司法途径,即运用“实质重于形式”原则。在普通法系中,通过“商业目的检测”原则来评估协定的真实意图;在大陆法系则借助“禁止权利滥用”原则。虽然各国对原则的应用有差异,如美国法院严格执行以保护税基,例如在Aiken Industries Case中,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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