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正确区分免税收入与不征税收入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我们都知道,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直接法的公式: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扣除额—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
从这个公式可以发现,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是作为收入总额的减项存在的,所以不征税收入与免税收入都是收入总额的一部分,尽管这两项内容都不用缴纳企业所得税,但两者之间还是存在着差别。
收入总额是企业以货币形式和非货币形式从各种来源取得的收入。
不征税收入是纳税人取得的不属于企业所得税课税范围内的收入项目。
而免税收入本质上属于企业所得税的课税项目,但国家基于种种考虑,给予一定税收优惠而暂不予征税的项目。
由于不征税收入本身不属于计税项目,所以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的费用及所形成资产的折旧、摊销都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但免税收入就不存在这种束缚,也就是说,免税收入用于支出的费用及所形成资产的折旧、摊销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那不征税收入具体包括什么呢?
(一)财政拨款
指各级政府对纳入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等组织拨付的财政资金。
注意不征税收入的财政拨款并未明确把企业列入拨付资金的对象。
(二)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
这些项目对于企业来说犹如过路财神,收到后还没捂热乎就要上缴财政,自然不用征税啦。所以应于上缴财政的当年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但对于未上缴财政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那当然不能从收入总额中扣除了。
需要注意的是,行政单位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不属于发票的管理范围,因此不需要开具发票,应当开具省级以上(含省级)财政部门监(印)制的财政票据。
(三)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的财政性资金
什么叫专项用途呢?需要符合下列条件:
(1)企业能够提供规定资金专项用途的财政拨付文件。
(2)财政部门或其他拨付资金的政府部门对该资金有专门的资金管理办法。
(3)企业对该资金及与该资金相关的支出能单独进行核算。
免税收入主要包括:
(一)企业所得税的免税收入主要是指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但要注意,国债转让收益可要依法缴纳企业所得税!
(二)符合条件的居民企业之间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三)在 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非居民企业从居民企业取得的与该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四)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
(五)对企业取得的2009年及以后年度发行的地方政府债券的利息所得。
第(二)、(三)项的投资收益,如持有的是上市公司的股息、红利,需要满12个月才可以享受免税待遇,而持有的非上市公司就无需受这个限制。 - 别怪我没告诉你,企业所有的支出都可以不征税?
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是,免税收入是指应纳税,但予以免除,是一种税收的优惠,而不征税是指该收入不属于征税的范围,原本就不需要纳税。而且二者的范围也不同,例如免税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权益性投资收益,而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
对于某些该交税的经营活动准予其不交税,有可能是鼓励此项经济活动;而不征税收入是本身不需要交税的活动;(2)不征税收入是指从性质和根源上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
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区别如下:不征税收入是指不属于法律规定的税收范围内的收入,而免税收入是指属于税收范围内的收入,只是国家为了实现某些经济和社会目标,在特定时期或对特定项目取得的经济利益给予的税收优惠照顾。【【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条税收的开征、停征以及减税、免...
法律分析:1、不征税收入,是指纳税人取得特殊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但取得不征税收入所发生的费用成本也不得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2、免税收入,属于税收优惠政策,属于企业所得税的征收范围但依据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四条 ...
免税收入和不征税收入的区别具体如下:性质和根源不同不征税收入是指不属于企业营利性活动带来的经济利益、不负有纳税义务并不作为应纳税所得额组成部分的收入。不征税收入包括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等;免税收入是指属于企业的应税所得但按照税法规定免予征收企业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