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不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就不用发票报销,只用收据做账就行了

是不是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企业就不用发票报销,只用收据做账就行了
  • 核定征收企业是由于企业无法提供可靠的进货依据,而根据销售额来核定征收的税额,这样的情况下,进货就不一定要发票
  •   所有单位都必须按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要求做账。
      《规范》对填制会计凭证作了以下几个方面的规定:
      1.原始凭证。
      原始凭证是证明经济业务已经发生,明确经济责任,并用作记帐原始依据的一种凭证,它是会计核算的重要资料。因此,办理会计事项,必须取得或者填制原始凭证,并及时送交会计机构,以保证会计核算工作得以顺利进行;同时,为了保持原始凭证记录的实际情况,对原始凭证不能涂改、挖补,如果发现原始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出单位重开或者更正,更正处应当加盖开出单位的公章。根据《规范》规定,原始凭证必须具备的基本要素是:凭证的名称;填制凭证的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和金额。
      对一些特殊情况的原始凭证,《规范》规定除应当具备原始凭证的上述内容外,还应当符合一定的附加条件。具体是:
      第一,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盖有填制单位的公章;相应的,对外开出的原始凭证,必须加盖本单位的公章。从个人取得的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制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存在“白条”问题,即用单位或者个人开具的、没有固定格式的、不具备规定内容的非正式原始凭证,如外单位没有加盖公章的借款单据等。显然,用“白条”充当原始凭证是不符合制度要求的,在会计工作中应当避免出现“白条”。
      这里所说的“公章”,是指具有法律效力和特定用途,能够证明单位身份和性质的印鉴,包括业务公章、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结算专用章等。不同的行业、单位对票据上的单位公章有不同的要求,因此,《规范》对单位公章具体指哪种印章没有作出统一规定。
      第二,自制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办单位的领导人或者由单位领导人指定的人员签名或者盖章。
      第三,购买实物的原始凭证,必须有验收证明。这样要求,目的是为了明确经济责任,保证帐物相符,防止盲目采购,避免物资短缺和流失。实物验收工作由经管实物的人员负责办理,会计人员通过有关的原始凭证进行监督检查。需要入库的实物,必须填写入库验收单,由实物保管人员验收后在入库单上如实填写实收数额,并加盖印章;不需要入库的实物,除经办人员在凭证上签章外,必须交给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进行验收,由实物保管人员或者使用人员在凭证上签名或者盖章。总之,必须有购买人以外的第三者查证核实后,会计人员才能据以入帐。
      第四,支付款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收款单位和收款人的收款证明,不能仅以支付款项的有关凭证如银行汇款凭证等代替。其目的是为了防止舞弊行为的发生。
      第五,发生销货退回的,除填制退货发票外,还必须有退货验收证明;退款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或者汇款银行的凭证,不得以退货 替收据。在实际工作中,有些单位发生销售退回,收到的退货没有验收证明,造成退货流失;在办理退款时,开出红字发票,并以红字发票副本作为本单位付款的原始凭证,既不经对方单位盖章收讫,也不附对方单位收到退款的收据。这种做法容易发生舞弊行为,漏洞很大。因此,发生销货退回及退还货款时,必须填制退货发票并附有退货验收证明和对方的收款收据。如果由于特殊情况,可先用银行的有关凭证作为临时收据,待收到收款单位的收款证明后,再将其附在原付款凭证之后,作为正式原始凭证。
      第六,职工公出借款凭证,必须附在记帐凭证之后。收回借款时,应当另开收据或者退还借款副本,不得退还原借款收据。因为,借款和还回借款,是互有联系的两项经济业务,在借款和还回借款发生时,必须分别在会计帐目上独自反映出来,因此,借款收据和收还借款的收据都是原始凭证,必须予以保留,不能将原借款收据退还借款人,否则,将会使会计资料失去完整性。
      第七,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的经济业务,应当将批准文件作为原始凭证附件。如果批准文件需要单独归档的,应当在凭证上注明文件的批准机关名称、日期和文号,以便确认经济业务的审批情况和查阅。
      2.记帐凭证。
      记帐凭证是用来确定经济业务性质和分类即会计分录的一种凭证。会计人员必须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帐凭证。记帐凭证可以分为收款凭证、付款凭证和转帐凭证,也可以使用通用记帐凭证,这主要由各单位根据会计业务量的多少和会计人员的习惯选择使用。《规范》对记帐凭证的基本要求作了下列规定:
      第一,记帐凭证必须具备的内容。包括:填制凭证的日期;凭证编号;经济业务摘要;会计科目;金额;所附原始凭证张数;填制凭证人员、稽核人员、记帐人员、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或者盖章。收付款的记帐凭证还应当由出纳人员签名或者盖章。以自制的原始凭证或者原始凭证汇总表代表记帐凭证的,也必须具备记帐凭证应有的项目。
      第二,填制记帐凭证时,应当对记帐凭证进行连续编号。目的是为了分清会计事项处理的先后顺序,便于记帐凭证与会计帐簿核对,确保记帐凭证完整无缺。编号的方法可以有多种,可以分别现金收付、银行存款收付和转帐业务三类编号,或者按现金收入、现金支出、银行存款收入、银行存款支出和转帐五类进行编号,也有再将转帐业务按照具体内容分成几类编号。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业务繁简程度和人员多寡、分工情况,来选择便于记帐、查帐、内部稽核、简单严密的编号方法。无论采用哪一类编号方法,都应按月顺序编号,即每月从第一号编起,顺序编至月末。一笔经济业务需要填制两张或者两张以上记帐凭证的,可以采用分数编号法编号,如1号会计事项分录需要填制三张记帐凭证,即可编号号、 、号。
      第三,记帐凭证可以根据每一张原始凭证填制,或者根据若干张同类原始凭证汇总填制,也可以根据原始凭证汇总表填制。但不得将不同内容和类别的原始凭证汇总填制在一张记帐凭证上,否则,经济业务的具体内容不清楚,难以填写摘要,会计科目也因没有明确的对应关系而看不清经济业务的来龙去脉,这样填制记帐凭证,不仅凭证自身记录不清楚,也容易造成会计帐簿记录的错误,给记帐、算帐人员带来困难。
      第四,除结帐和更正错误的记帐凭证可以不附原始凭证外,其他记帐凭证必须附原始凭证,并注明所附原始凭证张数。所附原始凭证张数的计算,一般应以原始凭证的自然张数为准。凡是与记帐凭证中的经济业务记录有关的每一张证据,都应作为原始凭证的附件。如果记帐凭证中附有原始凭证汇总表,应该把所附的原始凭证和原始凭证汇总表的张数一起计入附件张数之内。但对于报销差旅费等零散票券,可以粘贴在一张纸上,作为一张原始凭证。如果一张原始凭证涉及几张记帐凭证的,可以把原始凭证附在一张主要的记帐凭证后面,并在其他记帐凭证上注明附有该原始凭证的记帐凭证的编号或者原始凭证复印件。
      第五,原始凭证分割单的填制。原始凭证分割单是指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费用应由两个以上单位共同负担的情况下,保存原始凭证的主办单位开给其他应负担部分费用支出的单位的证明。这种分割单必须具备原始凭证的基本内容,包括:凭证名称,填制凭证日期,填制凭证单位名称或者填制人姓名,经办人员的签名或者盖章,接受凭证单位名称,经济业务内容,数量,单价,金额和费用分摊情况等。
      第六,记帐凭证的改错方法。如果在填制记帐凭证时发生错误,应当重新填制。如果是已经登记入帐的记帐凭证在当年内发现错误的,可以用红字注销法进行更正。如果会计科目没有错误,只是金额错误,可以将正确数字与错误数字之间的差额,另编一张调整的记帐凭证。如果发现以前年度记帐凭证有错误的,应当用蓝字填制一张更正的记帐凭证。
      第七,记帐凭证填制完经济业务事项后,如有空行,应当自最后一笔金额数字下的空行处至合计数上的空行处划线注销。目的是堵塞漏洞,严密会计核算手续。
      第八,机制记帐凭证的要求。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对于机制记帐凭证应当符合记帐凭证的一般要求,打印出来的机制记帐凭证要加盖制单人员、审核人员、记帐人员及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印章或者签字,以加强审核,明确责任。
  • 最好是接受发票,收据不是合法有效凭证,存在被处罚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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