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出口退税款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2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问:我公司是一家出口型生产企业,按照“免、抵、退”的办法办理出口退税,对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我公司财务人员将其借记“应收出口退税款”,贷记“应交税金”,但税务机关在进行检查时,要求我公司将其列入补贴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请问我公司出口货物获得的出口退税款,应如何进行税务处理,是否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 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出口退税款税收处理问题的批复》(国税函[1997]21号)的规定,企业出口货物获得的增值税退税款,应冲抵相应的“进项税额”或已交增值税税金,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因此,对你公司出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退税款,不缴纳企业所得税。 需要注意的是,如果你公司取得的是消费税退税款,根据规定,对生产企业委托外贸企业代理出口产品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凡按照财政部《关于消费税会计处理的规定》((93)财会字第83号),在计算消费税时做了“应收账款”处理的,所获得的消费税退税款,应冲抵“应收账款”,也不并入利润征收企业所得税。
- 出口退税要缴纳企业所得税吗
外贸企业收到出口退税款不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的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所得税。在 人民共和国境内,企业和其他取得收入的组织(以下统称企业)为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法律依据】《企业所得税法》第53条,企业所得税按纳税年度计算。纳...
法律主观:外贸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不缴纳企业所得税。法律客观:《关于财政性资金、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第(二)款规定,对企业取得的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专项用途并经国务院批准的财政性资金,准予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总之,企业收到的出口退税款无需并入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这一规定不仅有利于企业减轻负担,也有助于国家财政的稳定。企业在处理相关财政性资金时,应充分了解相关政策,确保合规操作。
本条所称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但不包括企业按规定取得的出口退税款。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退税款应当冲减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即退税款被视为减少企业的应税收入,从而降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企业应当依据税务机关的要求和自身实际情况,合理处理出口退税问题。建议企业在遇到此类问题时,积极与税务机关沟通,了解相关政策的具体规定和解释,确保税务处理的合规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