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纳税人销售利润为负数的情况下,如何正常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

一般纳税人销售利润为负数的情况下,如何正常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
  •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
    4、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期取得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5、第6行“不征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6、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8、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9行=第4行+第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
    9、第10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10、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1行=第9行×第10行,且第11行≥0。当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第9行×第10行。
    11、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第12行≤第11行。
    12、第13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13、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
    14、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5、第16行“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16、第17行“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7、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18、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按月度预缴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12
    按季度预缴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4
    19、第21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20、第2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22行=第20行×第21行。
    21、第24行“本月(季)确定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额。

    根据以上填表说明,头两个月的利润总和为负数,第三个月没有销售是零申报,那么本季度仍然是负数,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应纳所得税额为零。
  • 假如前两个月的利润总和为负数,第三个月没有销售是零申报,总的季度利润为负数。
    一般纳税人销售利润为负数的情况下,正常申报季度企业所得税的内容填报:
    1、第2行“营业收入”: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收入。
    2、第3行“营业成本”: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营业成本。
    3、第4行“利润总额”:填报按照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等国家会计规定核算的利润总额。
    4、第5行“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计算的应纳税所得额。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的纳税人,本期取得销售未完工开发产品收入按照税收规定的预计计税毛利率计算的预计毛利额填入此行。
    5、第6行“不征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不征税的财政拨款、依法收取并纳入财政管理的行政事业性收费以及政府性基金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不征税收入。
    6、第7行“免税收入”:填报计入利润总额但属于税收规定免税的收入或收益。
    7、第8行“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可在企业所得税前弥补的以前年度尚未弥补的亏损额。
    8、第9行“实际利润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9行=第4行+第5行-第6行-第7行-第8行。
    9、第10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10、第11行“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1行=第9行×第10行,且第11行≥0。当汇总纳税纳税人总机构和分支机构适用不同税率时,第11行≠第9行×第10行。
    11、第12行“减免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当期实际享受的减免所得税额。第12行≤第11行。
    12、第13行“实际已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累计已预缴的企业所得税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13、第14行“特定业务预缴(征)所得税额”:填报按照税收规定的特定业务已预缴(征)的所得税额,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项目部,按规定向项目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的企业所得税填入此行。
    14、第15行“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5行=11行-12行-13行-14行,且第15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5、第16行“以前年度多缴在本期抵缴所得税额”:填报以前年度多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尚未办理退税,并在本纳税年度抵缴的所得税额。
    16、第17行“本期实际应补(退)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17行=15行-16行,且第17行≤0时,填0,“本期金额”列不填。
    17、第19行“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填报上一纳税年度申报的应纳税所得额。“本期金额”列不填。
    18、第20行“本月(季)应纳税所得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
    按月度预缴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12
    按季度预缴纳税人:第20行=第19行×1/4
    19、第21行“税率(25%)”:填报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25%税率。
    20、第22行“本月(季)应纳所得税额”:根据相关行次计算填报。第22行=第20行×第21行。
    21、第24行“本月(季)确定预缴所得税额”:填报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出的本月(季)度应缴纳所得税额。

    总的季度利润为负数,应纳税所得额为负,应纳所得税额为零。
    利润是负数,直接按照亏损申报就好了。以事实为依据。
  • 利润是负数,直接按照亏损申报就好了。以事实为依据。
  • 与有利润同样安季申报。在申报了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后,同样安时填报季度所得税申报表。利润总额是负数的话是不征税的。
  • 答:如果存在销售收入是负数的情况,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时,首先在对应税率的专用 售额?中填写负数?(如果销项负数发票为普票,填写在开具其他 售额里)?,然后在未开具 售额里填写相应金额的正数,使得该行销售额合计数为0.这时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可以正常保存.接下来要到需要...

  • 如果存在销售收入是负数的情况,填报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表(一)时,首先在对应税率的专用 售额中填写负数(如果销项负数发票为普票,填写在开具其他 售额里),都是负数系统不能保存申报的话,要去税务大厅柜面申报。

  • 填写销售收入情况、填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等。1、填写销售收入情况:在这一步,要将销项负数金额填写在对应税率的专用 售额中,销项负数发票为普通发票,则要填写在开具其他 售额里。2、填写本期进项税额明细:这一步要根据实际的认证或勾选的月汇总数据进行填写。

  • 可以,甚至可以为负利润。一个公司经营不可能只有盈利,同样它可能不出现盈利,甚至出现亏损。因为每月公司都会发生固定的费用,而收入是不会固定的。当没有收入,只有支出时,肯定为负,当收入=支出时,利润为零。

  • 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如当月红冲发票金额大于正常销售额,则申报当月所属期增值税是,销售额一栏直接填写相加后的负数,但是申报后会产生比对异常,需要到办税服务大厅处理,才能算申报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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