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可享受哪些税收优惠?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根据《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25号)文件规定,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可由地方政府确定,对其从事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免税时间从纳税人享受免税之日起计算。 《通知》所称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符合《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银监会等七部委令2010年第3号)相关规定,并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监管部门颁发的经营许可证; 2、以中小企业为主要服务对象,当年新增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和再担保业务收入占新增担保业务收入总额的70%以上(上述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 3、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业务的平均年担保费率不超过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的50%; 4、财政、税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分析: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税。这个范围指经国家经贸委审核批准,纳入全国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并按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法规的标准收取担保业务收入的单位。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税收征收管理,规范税收征收和缴纳行为,保障国家...
(一)支持中小企业参与企业的改组、改制,做大做强,实现规模经营,对其合并、兼并以及分立企业的行为和股权转让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二)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从事担保业务取得的收入,凡符合国家规定免税条件的,3年内免征营业税。(三)对中小企业从事技术转让...
对为中小企业筹资而建立的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按地市级以上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取得的信用担保或再担保业务收入(不包括信用评级、咨询、培训等收入),自主管税务机关办理免税手续之日起,3年内免征营业税。 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
(《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有关准备金税前扣除问题的通知》四、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可由地方政府确定,对其从事担保业务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的通知》。纳入全国试点范围的非营利性中小企业...
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是指由担保体系与再担保体系两部分构成,担保以地市为基础,再担保以省为基础的信用担保体系。在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是核心,为政府间接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性扶持机构,属于非金融机构,不得从事金融业务和财政信用。它是不以盈利为主要目的而设立的具有法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