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可否扣除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可否扣除
  • 如果汇算清缴期未取得发票,而在汇算清缴期之后取得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未提及此种情况下应该如何处理,但国税发[2009]31号第三十四条规定,企业在结算计税成本时,其实际发生的支出应当取得但未取得合法凭据的,不得计入计税成本,待实际取得合法凭据时,再按规定计入计税成本。因此,如果在汇算清缴结束后取得发票,仍可以扣除,但扣除年度为取得发票的年度。
  • 在汇算清缴过程中,若企业未能取得相关成本、费用的有效发票,是否能够进行税前扣除?答案是不可以。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第六条,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在未能及时取得有效凭证的情况下,可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然而,企业在进行汇算清缴...

  • 企业在汇算清缴时,如果没有取得发票购入原材料,则无法在企业所得税中进行成本扣除。这意味着,若企业未取得发票购入原材料,这些材料成本不能被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也就不能在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得到扣除。根据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

  • 企业在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若购入原材料未取得发票,则无法在税前扣除相应的材料成本。这主要是因为企业所得税税法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相关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费用、税金、损失和其他支出,才能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进行扣除。反之,若未取得发票购买的原材料,不符合税法规定的扣...

  • 企业在进行所得税汇算清缴时,若购入原材料未取得发票,则不能作为成本进行扣除。未取得发票的材料成本无法被纳入企业成本核算中,这直接影响到企业所得税的计算。因此,在实际操作中,企业需确保所有购入的原材料都附有有效的发票,以确保成本能够被正确扣除。根据企业所得税的相关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

  • 汇算清缴时未取得发票,费用不准予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税法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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