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收到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了,怎么处理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1、销售方丢失。
首先需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然后携带:报纸、记账联复印件(从开票系统打印出来)至主管国税接受处罚,然后把处罚说明书、记账联复印件给购买方作为入账凭证
2、购买方丢失。
首先需要在报纸上刊登“遗失声明” 然后去税务局接受处罚。需要提供销售方的记账联复印件加盖公章作为购买方的入账凭证。
《财政部关于印发《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通知》(财会字[1996]19号):第五十五条 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要妥善保管会计凭证。
(五)从外单位取得的原始凭证如有遗失,应当取得原开出单位盖有公章的证明,并注明原来凭证的号码、金额和内容等,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 人批准后,才能代作原始凭证。
如果确实无法取得证明的,如火车、轮船、飞机票等凭证, 由当事人写出详细情况,由经办单位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和单位领导人批准后, 代作原始凭证。
扩展资料
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5号公布,国家税务总局令第37号修改)第三十一条:
“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发生发票丢失情形时,应当于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的规定,发生发票被盗、丢失情形时,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于发现被盗、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登报声明作废。
对于丢失发票的纳税人,可按发票管理办法未按照规定报关发票的情形,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整改,并处1万元一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一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市税务局-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 《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使用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妥善保管发票、不得丢失。发票丢失,应于丢失当日书面报告主管税务机关,并在报刊和电视等传播媒介上公告声明作废。”
此外还需;
1、丢失发票的消费者到销货单位取得该份发票存根联复印件(加盖销货单位发票专用章或财务专用章);
2、到销货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盖章确认并登记备案; 3、由销货单位重新开具与原销货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销货发票。
普通发票是指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所开具和收取的收付款凭证。它是相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而言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在购销商品、提供或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中,除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开具和收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之外,所开具和收取的各种收付款凭证均为普通发票。 - 是电子票的话,企业自己上网查询打印。是纸质的话,去开票单位申请复印存根联。
- 是要补的话可以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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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后,不 于慌张。首先,您需要联系开具发票的供应商或销售方,请求他们提供一份发票遗失证明。这个过程可以避免其他因发票丢失而可能产生的问题,例如账目混淆或税务问题。其次,根据当地的税务规定,可能需要在报纸上进行遗失声明。这一步骤旨在向公众告知发票已经遗失,防止任何人冒用丢失的...
首先,您需要向税务局报告丢失增值税普通空白发票的情况。完成报告后,您还需要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声明。随后,税务局可能会对您处以一定罚款。接下来,您可以前往税务局办理重新领购发票的手续。在办理过程中,税务局工作人员会告知您所需准备的资料以及具体操作步骤。请您留意,整个过程需要您准备的资料和步...
挂失 增值税普通发票丢失按普通发票办法处理。与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处理办法不同。记账可以用其他联次发票的复印件记账。如果您的企业发生了丢失、被盗发票事件,应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失,并立即向主管税务机关报告,办理相应的挂失手续。发生丢失、被盗发票的,凭公安机关报案证明到发票管理窗口领取刊出登记...
如果购货方遗失了增值税普通发票,是可以重新开具的。首先,需要在系统中开具一张红字发票,用于冲减原发票的金额,确保不会出现重复计税的情况。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处理方式与增值税专用发票有所不同。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的遗失,不需要参照“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流程,即无需开具《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
普通发票丢失的处理流程如下:首先,让开票方前往税务局进行报失。税务局处理后,一般会开具罚单或行政处罚意见书。接着,购货方将存根或记账复印件复印,并加盖公章,声明与原件相符。最后,将复印件入账。综上所述,无论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丢失,都有相应的处理方法。对于增值税专用发票,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