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单价和数量吗
5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开具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不填单价和数量。但是到税务局开具的话,一般情况下都需要让你填写完整。
开具,大体可以按照以下要求开具:
一、“购买方”栏填开要求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需将购买方的4项信息(“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地址、电话”、“开户行及账号”)全部填写完整。
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的,如购买方为企业、非企业性单位(有纳税人识别号)和个体工商户,购买方栏的“名称”、“纳税人识别号”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购买方为非企业性单位(无纳税人识别号)和消费者个人的,“名称”为必填项,其他项目可根据实际需要填写。
二、“货物或应税劳务、服务名称”栏填开要求
自2016年5月1日起,纳入新系统推行范围的试点纳税人及新办增值税纳税人,应使用新系统选择相应的编码开具 。纳税人可预先在新系统内对编码进行初始化设置,开具发票时,带有税收编码的 票面不作调整,票面中不打印税收编码,税收编码随开票信息一并上传税务机关。
三、“金额”和“价税合计”栏填开要求
纳税人开具 时“金额”栏应填写不含税金额。纳税人在开具 时,如不能准确换算不含税金额,可选择“含税金额”选项填入收取的含税收入,开票系统自动换算为不含税金额,“价税合计”栏为系统自动算出,不能人工修改,应等于含税收入。
四、其他栏次填开要求
“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为必填项,“销售方(章)”栏应加盖发票专用章。 - 不可以。 要按照实际的单价和数量如实填写。
1、增值税专用发票是由国家税务总局监制设计印制的,只限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领购使用的,既作为纳税人反映经济活动中的重要会计凭证又是兼记销货方纳税义务和购货方进项税额的合法证明;是增值税计算和管理中重要的决定性的合法的专用发票。
2、实行增值税专用发票是增值税改革中很关键的一步,它与普通发票不同,不仅具有商事凭证的作用,由于实行凭发票注明税款扣税,购货方要向销货方支付增值税。它具有完税凭证的作用。更重要的是,增值税专用发票将一个产品的最初生产到最终的消费之间各环节联系起来,保持了税赋的完整,体现了增值税的作用。 - 你的意思是,开了两份发票,两份同样的商品,但是销售单价不一样?这样的话是可以的如果你说的是同一份发票的不同联次单价不一样那肯定是不可以的
-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摘要】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填开数量和单价吗【提问】
您好,这里是百度咨询律师。【回答】
您好
增值税专用发票必须要填开数量和单价吗【提问】
是的【回答】
好的谢谢【提问】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规定: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
(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
(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
(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
(四)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对不符合上列要求的专用发票,购买方有权拒收。根据《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38号)第九条规定:纳税人购进货物或者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扣税凭证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回答】
望我的回复能给到您帮助对您有用哦,祝您这边后续处理顺利。【回答】 - 不可以,那是绝对不允许的!
法律分析:可以。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不填写单价和数量。单价和数量不属于必填项目。法律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增值税专用发票使用规定〉的通知》 第十一条 专用发票应按下列要求开具:(一)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相符;(二)字迹清楚,不得压线、错格;(三)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四...
可以。根据查询华律信息显示:增值税专用发票单价和数量不属于必填项目,可以不填写单价和数量。根据《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规定,开具发票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限、顺序、栏目,全部联次一次性如实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
法律分析:不可以,根据相关规定,增值税专用发票是不可以不开数量和单价的. 增值税专用发 票不开单位数量能用,只要发 票代码、开 票日期、发 票号码、购销双方纳税人识别号、金额、税率、税额等七个方面内容没有错误,可通过认证.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二十一条 税务机关是...
事实上,根据开具发票的基本要求和规定,数量和单价并非必须在发票上进行填写。具体而言,开具发票应当确保项目齐全、与实际交易内容相符、字迹清晰、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上加盖发票专用章,并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进行开具。这些规定并未特别强调数量和单价的必要性。在实际操作中,数量和单价的填写主要...
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自己开具可以根据实际业务情况,不填单价和数量。但是到税务局开具的话,一般情况下都需要让你填写完整。根据相关规定,其他栏次填开要求:“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栏可按实际业务填写,无此项目可不填。“收款人”、“复核”栏可按实际需要填写,“开票人”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