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如何在增值税,所得税,会计准则上确认
1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答:增值税收入确认营改增36号文件中在关建筑企业增值税纳税义务的规定:
“(一)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并收讫销售款项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先开具发票的,为开具发票的当天。
收讫销售款项,是指纳税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过程中或者完成后收到款项。
取得索取销售款项凭据的当天,是指书面合同确定的付款日期;未签订书面合同或者书面合同未确定付款日期的,为服务、无形资产转让完成的当天或者不动产权属变更的当天。
(二)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收入确认的有关规定: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企业的下列生产经营业务可以分期确认收入的实现:(二)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二、企业在各个纳税期末,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进度(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一)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是指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2.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3.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核算。
(二)企业提供劳务完工进度的确定,可选用下列方法:
1.已完工作的测量;
2.已提供劳务占劳务总量的比例;
3.发生成本占总成本的比例。
(三)企业应按照从接受劳务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劳务收入总额,根据纳税期末提供劳务收入总额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年度累计已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劳务收入;同时,按照提供劳务估计总成本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纳税期间累计已确认劳务成本后的金额,结转为当期劳务成本。”
3、建筑产品,属于大型订制类产品,建造期在几个月至几年,权责发生制原则,完全按照工程形象进度来确认。那么,期末建筑企业如何提供证据确认的形象进度是所得税收入确认的关键,要注意内外结合:内部证据为总成本和完工成本的确认,外部证据是与建设方确认的形象进度(包括变更签证工程的估算)。
一、正面回答建筑企业分公司纳税:1、增值税的申报方面,分公司人工是固定业户应当向其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总机构和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的,应当分别向各自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2、企业所得税方面,总分机构均在一省范围内的,由省级税务机关明确纳税申报所在地。总分机构跨省市的...
增值税:必须依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按征收率或适用税率征收增值税。在填申报表时,是按固定资产的销售价格填列在应税销售额栏。财税〔2016〕36号,纳税人提供建筑服务、租赁服务采取预收款方式的,其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收到预收款的当天。企业所得税:由于是按处置固定资产的净损益金额反应在企业所得税年度...
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建筑企业最主要的一种税。在建筑服务提供后,企业需要根据提供的服务价值缴纳相应的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根据提供的服务类型有所不同,通常为应税服务收入的一定比例。建筑企业在购买原材料、设备、劳务等过程中,还可以进行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二、企业所得税 企业所得税是对企业...
一、增值税 建筑行业提供建筑服务,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建筑企业收取的工程款项,包括建筑安装服务费用等,都需要计算并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根据服务类型可能会有所不同,一般分为一般计税方法和简易计税方法。二、企业所得税 建筑企业取得的工程收入,在扣除相关成本、费用和损失后,若有盈利,则...
建筑企业跨区经营需要缴纳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印花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以及水利建设基金等税费,其具体计税方式如下:• 增值税:• 一般纳税人:• 一般计税: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9%)×2%;• 简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