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改增后,建筑业预缴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营改增后,建筑业预缴增值税计税依据是什么?
  •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的(七)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以清包工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以清包工方式提供建筑服务,是指施工方不采购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购辅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费、管理费或者其他费用的建筑服务。
    一般纳税人为甲供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甲供工程,是指全部或部分设备、材料、动力由工程发包方自行采购的建筑工程。
    一般纳税人为建筑工程老项目提供的建筑服务,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
    建筑工程老项目,是指: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注明的合同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2)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注明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项目。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一般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试点纳税人中的小规模纳税人(以下称小规模纳税人)跨县(市)提供建筑服务,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建筑服务发生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
    参考资料
    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有关事项的规定.百度文库[引用时间2018-1-9]
  • 建筑施工企业在异地项目施工时,需先按2%预交增值税,剩余9%则在注册地缴纳。此过程中的税务处理较为复杂,需通过准确的会计分录来记录。会计分录是记录经济业务的工具,它明确了每笔业务涉及的账户和金额。会计分录的构成包括记账方向、账户名称和金额。对于预交的2%增值税,会计分录应为:1. 借:应交税...

  • 税率(%) (3)纳税地点不在市区、县城、镇的企业综合税率的计算:税率(%)  税率的计算因纳税地点所在地的不同而不同,教材中的税率是经推导换算后的综合税率。推导过程如下(以市区为例):综合税率(%)   ;注* 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营业额,营业额...

  • 2、甲建筑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6年5月1日以清包工方式承接A工程项目(或为甲供工程提供建筑服务),5月30日发包方按工程进度支付工程价款222万元,该项目当月发生工程成本为100万元,其中购买材料、动力、机械等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的金额为50万元。对A工程项目甲建筑公司选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应纳税额,5月需...

  • 营改增后建筑业的税率主要针对一般纳税人,定为11%。这一调整旨在简化税制,提高透明度,减少税收逃漏。特别地,对于个人消费或职工福利等特定情况,进项税可以实现抵扣,从而减轻税负,提升企业运营效率。在营改增政策下,建筑业企业作为增值税纳税人,需按照11%的税率缴纳增值税。这一税率相较于之前的营...

  • 建筑企业简易征收税率的计算方法:建筑业营改增在5月1日实施后,简易计税方法的计算方法是:应预缴税款=(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支付的分包款)÷(1+3%)×3%,1、建筑业""营改增""后采用增值税简易计税办法计税,税率仍然是3%,与""营改增""前一致。2、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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