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行业的土地增值税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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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如何清算,一般情况如下:
房地产企业土地增值税一般是采取先预交后清算的方式进行的(一般的预征率在2%-4%,具体每个地方不一样的):
1、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金、开发费用及利息、加计扣除等)
2、计算收入
3、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
4、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
5、按税率计算税额
基本步骤如下:
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减除扣除项目金额后的余额。
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取得的收入,包括货币收入、实物收入和其他收入。
计算增值额的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2)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
(3)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费用,或者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5)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扣除项目。《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七条第六款规定,该扣除项目为“根据条例第六条(五)项规定,对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本条(一)、(二)项规定计算的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即“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和“开发土地的成本、费用”之和的20%。
但上述加计扣除项目,并不是所有的房地产转让销售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都可以加计扣除的,只有符合一定的条件才可以享受。一是必须是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也就是具有开发资质的企业;二是必须实际从事了房地产开发业务,对只从事房地产二手转让的企业,不得减除加计扣除项目。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宣传提纲〉的通知》(国税函发[1995]110号)规定,在具体计算增值额时,要区分以下几种情况进行处理: - 开吗
如果增值额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0%的话就是,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增值额的扣除项目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还有一些开发的土地的成本等。房地产企业在计算土地增值税时如何加计扣除 一、根据《 人民共和国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138号)第六条规定:“计算增值...
企业应在“应交税金”科目下增设“应交土地增值税”明细科目进行核算。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地上建筑物及其附着物并取得收入的企业,应分别以下情况处理:主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应由当期营业收入负担的土地增值税,借记“经营税金及附加”(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税金”(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营业...
1、先计算可以扣除项目金额(包括土地成本、建造成本、税金、开发费用及利息、加计扣除等)2、计算收入 3、收入-扣除项目金额=增值额 4、增值额/扣除项目金额=增值率 5、按税率计算税额 基本步骤如下:计算土地增值税的公式为:应纳土地增值税=增值额×税率 1、公式中的“增值额”为纳税人转让房地产所...
1、专门从事房地产经营的企业,如房地产开发企业,应将土地增值税计入“经营税金及附加”科目。2、非专营房地产开发的企业,如果土地增值税是因转让已作为固定资产入账的土地使用权、房屋等产生的,则应计入“固定资产清理”等账户。3、兼营房地产业务的企业,土地增值税通常计入“其他业务支出”科目,如果...
若企业转让的土地使用权连同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着物一并在“固定资产”等科目核算的:借:固定资产清理 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若土地使用权在“无形资产”科目中核算的:借:银行存款 累计摊销 贷:无形资产 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 资产处置损益(倒挤,或在借方)若是房地产企业(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