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专业合作社关于增值税所得税的减免问题
4个回答财税会计专题活动
- 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农业生产单位和个人销售自产的初级农产品可以免征增值税,包括种植业、养殖业、林业、牧业和水产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若干农业生产资料征免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1]113号)规定:对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农膜等货物的批发和零售实行免征增值税。《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2009年1月1日起施行)规定:纳税人销售或者进口粮食、食用植物油及饲料、化肥、农药、农机、农膜可以享受13%的增值税优惠税率;直接用于科学研究、科学试验和教学的进口仪器、设备,免征增值税。《海关总署关于进口种子、种畜、鱼种和非盈利性野生动植物种源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的通知》(署税[1997]3l号)规定:进口用于在农业、林业、牧业、渔业生产的科学研究的种子、种畜、鱼苗,可以暂免征收进口环节的增值税;改良种用的马、驴、牛、猪、羊、家畜、鱼苗、大麦、燕麦、高梁等农产品,最惠国最低税率为零。《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进口农业产品,可以按13%的低税率征收增值税。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08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十六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一)项规定的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是指:(一)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免征企业所得税:1.蔬菜、谷物、薯类、油料、豆类、棉花、麻类、糖料、水果、坚果的种植;2.农作物新品种的选育;3.中药材的种植;4.林木的培育和种植;5.牲畜、家禽的饲养;6.林产品的采集;7.灌溉、农产品初加工、兽医、农技推广、农机作业和维修等农、林、牧、渔服务业项目;8.远洋捕捞。(二)企业从事下列项目的所得,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1.花卉、茶以及其他饮料作物和香料作物的种植;2.海水养殖、内陆养殖。按照财政部对全国人大代表有关建议的答复(财农便[2009]20l号),农民专业合作社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关于一般企业的规定,享受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 - 1、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
2、增值税优惠:政策依据:
(一)《 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
(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081号)
纳税人应提供的资料及份数:(一)《增值税优惠备案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农民专业合作社需提供依照《 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规定设立和登记的证明资料。纳税人办理业务的时限要求开业登记后或下一纳税年度开始前报送。 - 这个太专业太具体,得查文件。
- 全部减免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81号)规定: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
法律分析:(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二)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销售的农膜、种子、种苗、化肥、农药、农机,免征增值税。法律依据:《 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第九条 个人所得税以所得人为纳税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
在 ,农民专业合作社涉及的主要税种包括增值税、城建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及企业所得税等。这些税收政策旨在支持农业经济的发展,减轻农民负担。对于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国家规定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因此免征增值税。这一政策鼓励合作社内部成员之间的产品流通,...
专业合作社主要缴纳的税种包括增值税、所得税、印花税等。一、增值税 增值税是专业合作社需要缴纳的主要税种之一。在生产、销售过程中,专业合作社提供的服务或者产品如有增值额,就需要缴纳增值税。增值税的税率根据提供的服务或产品的类型有所不同,国家对于农业相关产业也有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二、所得...
法律分析: 经国务院批准,现将农民专业合作社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一、对农民专业合作社销售本社成员生产的农业产品,视同农业生产者销售自产农业产品免征增值税。 二、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农民专业合作社购进的免税农业产品,可按13%的扣除率计算抵扣增值税进项税额。 三、对农民专业合作社向本社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