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是零税率的业务可以开专用发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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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规定:
第一条 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提供者是指,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且认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实行增值税一般计税方法的境内单位和个人。属于汇总缴纳增值税的,为经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的汇总缴纳增值税的总机构。
第七条 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零税率免税不可以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法律分析如果流量远远低于保证精确度的最小流量,将导致无输出(如涡街流量计)或输出信号被当作小信号予以切除(如差压式流量计),这对供方来说都是不利的,有失公正。为了防止效益的流失,对于一套具体的热能计量设备,供需双方往往根据流量测量范围和能够达到的范围...
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第七条,即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的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另外根据《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实施办法》(财税〔2016〕36号文附件1)第五十三条规定,提供免征增值税应税服务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
零税率应税服务不能开具专用发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适用增值税零税率应税服务退(免)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11号)规定:“第一条 人民共和国境内(以下简称境内)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提供适用增值税零税率的应税服务,实行增值税退(免)税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
然而,当货物或劳务属于零税率或免税类别时,则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具体而言,条例中明确指出以下三种情况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首先,向消费者个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其次,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时适用免税规定;最后,对于小规模纳税人销售货物或应税劳务的情形。因此,对于那些销售零税率或免税货物...
国家税务总局明确规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免税货物,一律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 票(国有粮食购销企业销售免税粮食除外)。如违反规定开具专用发 票的,则对其开具的销售额依照增值税适用税率全额征收增值税,不得抵扣进项税额,并按照《 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予以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