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实现的利润按规定上划是国税局还是地税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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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实现的利润,属于企业经营成果,没有规定要上划国税或地税。
按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实现的利润,做为应税所得,乘以企业所得税税率,就是企业所得税税额,这个税额才需要缴纳给国税或地税。
具体是国税还是地税,看该企业核定税种时,企业所得税归哪家税局主管。
主要规律如下:
一直是增值税应税企业,一般都是国税局管企业所得税。
营业税企业,(含营改增前成立的后改为增值税),一般是地税局主管。
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对其有相应的规定:第三十四条 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国有企业实现的利润总额首先要弥补以前年度亏损,如果以前年度没有亏损需要弥补,则应将利润总额调整为应税所得并按规定的所得税率计算应交所得税,利润总额减去所得税以后则为净利润。所谓的利润分配是指对净利润的分配,净利润一般为企业与投资者两者共享:企业按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净利润的10%)与法定...
2、上缴利润,上缴利润是指国有企业将实现利润的一部分按规定,或根据承包合同,上缴国家财政,是国有产权在经济上的体现。上缴利润的真正来源,是企业职工在剩余劳动时间里为社会创造的剩余产品价值。3、租金收入,租金收入是指租赁经营国有资产的承租人按租赁合同规定,向国家缴纳的租金。租金是承租人有...
企业当年实现的利润总额应按国家有关税法的规定作相应的调整,然后依法交纳所得税。交纳所得税后的净利润按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1.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 《公司法》第七十五条,按我国财务和税务制度的规定,企业的年度亏损,可以由下一年度的税前利润弥补,下一年度税前利润尚不足于弥补的,可以由以后年度...
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进行,有必要将国家与国营企业的分配关系由上交利润改为按国家规定的税种、税目、税率缴纳税收,从而把二者之间的分配关系通过税法固定下来。在试点的基础上,于1983年6月1日推行第一步利改税。第一步利改税仍采用税利两种形式上交企业利润,按照国务院1983年4月24日批准颁发的《关于国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