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保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吗

环保专用设备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吗
  •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享受上述规定的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应当实际购置并自身实际投入使用前款规定的专用设备;企业购置上述专用设备在5年内转让、出租的,应当停止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并补缴已经抵免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 《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项所称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包括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沼气综合开发利用、节能减排技术改造、海水淡化等。项目的具体条件和范围由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施行。企业从事前款规定的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免三减半)。实施条例第八十九条规定:依照本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享受减免税优惠的项目,在减免税期限内转让的,受让方自受让之日起,可以在剩余期限内享受规定的减免税优惠;减免税期限届满后转让的,受让方不得就该项目重复享受减免税优惠
  • 根据《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的规定,企业若从事特定的环保项目,如公共污水处理、公共垃圾处理等,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具体而言,这些项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或减征企业所得税。《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了符合条件的环保节能项目的具体范围,包...

  • 节能节水及安全生产设备,公布了多项税收优惠政策。企业自2008年起购置并使用这些设备,可享受投资额10%的所得税减免。若当年税额不足以抵扣,剩余部分可延续至未来五年内抵扣。这项政策旨在促进企业采用更加环保和节能的生产方式。

  • 环保设备抵免企业所得税的税法规定主要依据的是《 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七条及其相关实施条例。这些规定明确指出,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的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其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但需要注意的是,所购置的环保设备必须列入相关目录,并符合政策规定。此外,...

  • 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和《安全生产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 享受的,参照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 企业购置用于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的投资额,可以按一定比例实行税额抵免。参照企业所得税法实施细则第一百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四条所称税额抵免,是指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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